北京电动车下月起收取充电服务费 实行上限管理
本帖最后由 梧桐树 于 15-5-8 12:21 编辑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设上限6月1日起实行 按充电电量收取 每度不超当日92号汽油最高价的15% 今年计划新建充电桩2000根今天上午,北京市发改委举办电动汽车公用充电设施建设和政策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本市自2015年6月1日起,充电服务费标准将实行上限管理。充电服务费按照充电电量收取,每千瓦时收费上限标准为当日92号汽油每升最高零售价的15%。发布 充电服务费将实行上限管理市发改委副主任高朋介绍,本市制定出台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上限收费标准,即充电服务企业可以向用户收取充电服务费,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量收取,每千瓦时(1度)收费上限标准为当日本市92号汽油每升最高零售价的15%。各经营单位可在不超过上限标准的情况下,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政策自6月1日起执行。市发改委强调,各充电设施经营单位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标明相关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充电电价等事项。对超过政府限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各级价格执法机构将依法予以查处。根据国家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充电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电动汽车动力成本约为同款燃油车50%左右高朋介绍,2020年前,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并确保电动汽车使用成本显著低于燃油(或低于燃气)汽车使用成本,增强电动汽车在终端市场的竞争力。为保持电动汽车使用的成本优势,充电服务收费标准实行与燃油价格挂钩机制,充电服务费上限标准随油价变动自行动态调整。如,4月29日本市92号汽油最高零售价为6.46元/升,则充电服务收费上限标准为6.46元的15%,即0.97元/度。根据测算,此标准可以确保电动汽车动力成本低于燃油汽车。以本市销售相对较好的北汽E150EV电动汽车为例(100公里平均耗电16度),当油价在6-10元/升区间变动时,充电服务费为每度电0.9元-1.5元。按国家发改委文件,对向电力公司直接报装的充电服务设施,按大工业用电价格标准执行,按此测算,加上电价费用,电动汽车动力成本约为同款燃油汽车的50%-60%,有利于促进电动汽车的使用。
收费可以接受,主要是快速普及这些基础设施,推动电动汽车的销售 电动汽车动力成本约为同款燃油汽车的50%-60%,和双燃料的汽车差不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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