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质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液化石油气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通过此次集中专项整治,将进一步摸清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广泛宣传液化石油气和气瓶质量安全知识,防范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有力打击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等质量违法行为,督促液化石油气生产企业和气瓶制造、充装、检验单位主动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努力提高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预防和减少液化石油气气瓶安全事故。 此次整治,对液化石油气生产企业、液化石油气气瓶生产企业、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单位以及液化石油气气瓶检验单位的数量、生产条件、生产规模、产品质量状况等进行全面摸排,确保摸排对象明确,摸排数量准确。建立企业名录,完善档案管理,掌握产品安全质量状况以及无证生产情况。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严格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对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督促落实产品质量企业主体责任。对不合格产品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掺混“二甲醚”行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大检查,坚决打击掺混“二甲醚”、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等不法行为,并严肃依法处理。 据悉,石家庄市各级质监部门将加大对气瓶制造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气瓶制造单位满足许可条件并按标准进行制造。从气瓶充装站是否取得许可、设备是否进行注册登记并按期检验、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充装站是否建立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以及是否按照充装工艺规范进行充装等几个方面,加大对气瓶充装站的现场检查力度,坚决杜绝充装站充装报废气瓶、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气瓶的行为。强化对气瓶检验单位的检查,确保检验质量。 7 b8 e2 i5 @4 c" o* p4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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