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月15日起,河北保定市区部分路段开始禁行“三车”, 保定市交管部门也加大了对“三车”的治理力度,增设治理点和警力,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三车”专项整治行动。 “三车”是指人力三轮车,电动、燃油三轮车,不在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内的电动、燃油四轮车,以上3种类型车辆均包含非法改拼装的三、四轮车。2月15日是“三车”禁行的第一天,禁行首日有为数不少的车辆被民警劝返。 “三车”全天24小时禁止在保定市东二环以西、乐凯大街以东、三丰路以北、复兴路以南(含上述道路)范围内通行。对于在市区内行驶的“三车”,民警将采取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处理。 人力三轮车的处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电动、燃油三轮车(四轮车)在禁行区域内行驶的,根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第七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处以100元罚款。 执法过程中民警对违反禁行规定的“三车”驾驶人进行教育后将驾驶人的身份信息登记,要求驾驶人驶出市区或返回原处。在朝阳大街与东风路交叉口的治理点,仅仅1个小时的时间,民警就查处了数十辆“三车”。 据了解,今后保定市交管部门将加大对“三车”的治理力度,市区每个大队设置不少于3个治理点,每个治理点部署不少于5名警力,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三车”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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