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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禁“三车”人性执法 特殊行业设缓冲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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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6 18:5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按照石家庄市政府发布的《关于规范市区“三车”管理的通告》规定,自2014年2月15日起,“三车”在市区二环路(含)以内道路及主街主路二环至三环之间延伸线24小时限行。昨天下午,石家庄召开“三车”集中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从2月17日起,全面打响“三车”集中治理攻坚战。针对此前不少市民关心的送快递及送水、送气用“三车”的问题,市政府表示,对上述特殊行业“三车”,将督促其行业主管部门尽快统一设置标识、外观喷涂、编号、车辆型号并报市交管局备案后允许分时段分路段上路行驶,但两年内必须转换车型,改用货车。   50天集中整治将“三车”请出二环4 J+ E  }; g+ j, W9 G9 l- ]
  本次集中治理的“三车”是指营运人力三轮车,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燃油四轮车(不含国家公告目录内车型),以上三类车含非法改、拼装三、四轮车。9 E( S' B* K- [$ D# U# C% f4 M
  石家庄市政府决定,2月17日全面打响“三车”集中治理攻坚战,按照“二环严控、主干道严控、重点部位严控”的要求,综合运用“劝、查、扣、销、控”治理手段,切实加强路面查控力度。2月17日起,交管、运管、城管、治安等相关部门将协调联动,全面打响“三车”集中治理攻坚战。通过50天集中治理,实现“三车”在二环内基本绝迹、三环内基本不见的总体目标。集中治理的区域为市区二环路(含)以内道路及主街主路二环至三环之间延伸线。
9 Y( K- o1 l& @! M3 c; z  整治“三车”将实施“立体攻势”
8 g+ U9 o4 _: D2 p! ]/ G9 i  据了解,此次整治,省会周边各个组团县、市将严控“三车”进入省会。省会公安交管部门将采取二环路“封堵”、主干道“线控”巡逻、重点部位整治的方式进行路面管控。其中,每天5:00至20:00,在二环路全线36个路口设36个岗位,负责封堵劝返二环外进入二环内的“三车”。成立5个执法组,每天7:00至19:00对市区“四横八纵”主干道巡逻查控,发现一辆,查扣一辆。成立8个执法组,对新华集贸、南三条、佳农市场、客运总站、运河桥客运站、7420货运中心(含石家庄货运中心)、火车站、火车北站(含客运北站)集中整治。针对容易形成三车“乱点”的重点市场,早班民警将凌晨3时上岗,对“三车”严查。
, |: G/ V. L% r$ P" f     “三车”交通违法如何处罚?3 N# y5 @. w. s- h8 i1 f
  上路行驶的电动(燃油)三轮车、四轮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1款、第90条的规定,处200元罚款。: b6 T& B' t& A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属于汽车的电动(燃油)三轮车、四轮车上路行驶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处1000元罚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属于摩托车的电动(燃油)三轮车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处500元罚款。有前两项违法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4 d9 I) X% ^5 D2 s2 }" F( b  电动(燃油)三轮车、四轮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根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9条第2项的规定,处100元罚款。8 P. p4 A6 n5 V& D2 i/ a2 s
  “三车”非法运输如何处罚?' C- a1 I% i  G& N& [5 v; C
  属于汽车的电动(燃油)三轮车、四轮车,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由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石家庄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48条、第49条的规定,暂扣违法车辆,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6 g7 S& v) I! v: N7 L, q
  属于汽车的电动(燃油)三轮车、四轮车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货运经营的,或者属于摩托车的电动(燃油)三轮车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货运或者客运经营的,由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63条、第64条的规定,暂扣车辆,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n) ]3 O/ K4 J
  对人力三轮车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货运或客运经营的,由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57条规定,参照上述规定执行。5 W# A5 K) J9 F; w) i  I0 _# `
  车主逾期不接受处理怎么办?6 C4 g- {7 h. K, b
  根据规定,受到处罚的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15日期限内,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置。
0 n2 a/ ?, K3 t8 A3 A  W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46条规定,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相关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仍不履行的,可以将暂扣的车辆依法拍卖抵缴罚款。
) b9 ]. x( a, P5 p       特殊行业“三车”设置两年缓冲期
& G9 E/ L; n5 r& t) {9 A  《关于规范市区“三车”管理的通告》出台时,市民就表达了这样一种忧心,以后送快递的、送水、送气的都不能用三轮车了,那快递和桶装水岂不是又要涨价?! _4 T! V# s/ q, ~. N% u' m
  石家庄市政府有关人员表示,此次整治能够对物流快递、送水送气用“三车”网开一面,已经表明了政府的民意取向。但是,政府此次对上述行业用“三车”从外观到行驶路段和时间均有严格的限制,并且设置了两年的缓冲期,这也意味着,即使上述行业再新购置运送车辆,也要盘算一下,是否该一步到位,直接购置货车了。5 g) Y$ r1 z) j8 e
     特殊行业“三车”如何才能上路?
1 J; y; I) s, \8 F/ W5 U, O  公安交管部门表示,对于邮政速递、送水、送气、环卫等特殊行业使用的“三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督促其行业主管部门尽快统一设置标识、外观喷涂、编号、车辆型号并报市交管局备案后,允许分时段分路段上路行驶。& O9 q% L! P4 R& @
  警方表示,待上述特殊行业“三车”按要求进行统一规范后不予处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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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6 22:34:14 | 显示全部楼层
恩,这样很好,这样的人性化,值得提倡,赞扬
发表于 2014-2-17 09:3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都买成汽车,这不是又增加了一大批污染源,交通更加拥挤了吗
发表于 2014-2-17 13:45: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午绕市内走了一圈,好几个十字路口都成了三马子的停车场啦,还有专职的交警看护呢。
发表于 2014-2-17 14: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性化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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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50天后   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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