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社区广播台
      查看: 200986|回复: 6

      河北不再核发机动车环检标志 尚未使用的全部收回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8-18 15:3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记者从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了解到,从8月12日起,河北全省不再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尚未使用的合格标志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保局负责全部收回。今后,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严格落实机动车排放检验标准要求,将排放检验数据和电子检验报告上传环保部门,出具由环保部门统一编码的排放检验报告。
      . y5 t/ g" Y- v+ Q  h$ a
      8 Q& n& s( I  C4 p7 w6 Z( @& p

      : n0 Y; R; h3 `! `) I' W& g  近日,环境保护部、GA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6]2号)。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河北省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河北省将统一排放检验报告格式,实施全面推行机动车排放异地检验。同时通知中明确,环保部门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一律不得开办机动车检验机构、参与或变相参与检验机构经营。
      2 G  e! B# S9 o1 V" A3 h( m: V3 j" N" ]+ i. D

      " ?$ D6 H9 L. r3 H; R3 l  根据该通知要求,全省不再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尚未使用的合格标志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保局负责全部收回。
      , X: O2 m4 Z; i- h
      7 T3 n( f2 Q+ q% K% d
      2 d6 Q' g0 b- n1 k/ i
        据了解,机动车生产企业和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依法进行机动车排放检验。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严格落实机动车排放检验标准要求,将排放检验数据和电子检验报告上传环保部门,出具由环保部门统一编码的排放检验报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将排放检验合格报告拍照后,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上传GA交管部门。机动车排放检验周期应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一致,免于安全检验上线检测的车辆不进行排放检验。GA交管部门对无定期排放检验合格报告的机动车,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7 _0 Q7 n6 Z: p. H8 n" B
        V! a& C3 I0 w) C6 R: q

      & |0 C" }% Y1 G1 h' Z1 ?' S) X) K6 C8 q( \  此外,环境保护部门要对排放检验机构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方式,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查处结果,依法严肃查处违法的排放检验机构。
      1 _+ n. O- J% l" V+ X, i* P2 [4 v3 ?; X8 X9 S2 W
      发表于 2016-8-18 16:55: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个好事情
      发表于 2016-8-18 19:5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推行机动车排放异地检验,好!
      发表于 2016-8-22 15:36:3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我刚检车贴上明年的环保标。
      发表于 2016-8-24 11: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检车与环保为期检测 合二为一了吧
      发表于 2016-8-27 08: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支持一下。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