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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行人闯红灯违法率每天平均为37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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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9 10: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月26日下午,在沧州市区华泰路口,一位韩姓女士步行时因为闯红灯被电子抓拍,执勤JJ依法对其进行教育并予以处罚。这是该路口实行电子抓拍之后处罚的第1351人。
    行人闯红灯、机动车跟行人抢道,由这两项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可不在少数。如今,沧州市对这些交通违法现象说“不”:该市在开展的交通不文明行为**行动中,在全省率先引进国内先进技术“行人闯红灯自动识别抓拍系统”和“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电子抓拍系统”,若再任性行走或开车,那换来的将是交通处罚和曝光。
    两项系统于2015年11月20日分别在市区规范管理示范路试点华泰路口和行人过街较为密集且不适合安装信号灯的迎宾路小学门前人行横道处安装使用。系统对行人闯红灯、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后,会将抓拍画面及视频在显示器上播放、曝光。
    其中,“行人闯红灯自动识别抓拍系统”对红灯状态下穿越斑马线的行人进行记录,红灯状态下,行人越过等待区时系统进入预警状态,系统语音提示“现在是红灯、请勿越线”,如果行人不听劝阻执意闯灯,进入识别抓拍区后,系统会对行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执勤民警可现场纠正或实施处罚,并将抓拍画面及视频过程在显示器屏幕上回放,起到现场曝光警示作用。“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电子抓拍系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机动车在人行横道处遇行人过街,应当停车让行”的规定,记录机动车未礼让行人优先通行的违法情形,通过非现场执法手段记录违法信息,并依法处罚。
    对行人闯红灯实施电子抓拍后,执勤JJ可现场执法对其依据相关规定处以5元罚款。而机动车遇到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必须停车让行。对缓慢行驶让行或根本未停车让行的机动车,电子抓拍设备会清晰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并通过非现场执法程序锁封车牌号,GA交管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车辆驾驶人处以驾驶证记3分和50元处罚。截至1月26日,“行人闯红灯自动识别抓拍系统”记录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违法信息1351条,现场处罚32起,现场纠正1319起;“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电子抓拍系统”已记录机动车违法信息986条,并已全部录入交通违法处理系统。
    将不文明“晒”在阳光下,以制度约束行为,换来的是群众交通守法率的提升和文明交通意识的增强。两项系统启用后,经过全方位宣传告知,试点路口路段的交通违法率大幅下降。启用后的第一个月,行人闯红灯违法率每天平均为37起;第二个月每天降为20起,下降46%。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第一个月每天平均抓拍16起,第二个月每天抓拍8起,下降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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