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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气象、环保部门专家会商,预测我市将出现重污染天气,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自2016年1月27日0时至1月28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Ⅳ级应急响应措施: 市广播电视台、邢台日报社、广电网络集团邢台分公司、各通信公司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议减排措施,提醒公众做好防护。 根据职责分工,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ZF(管委会)强化日常检查。 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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