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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动车未放指定地点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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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1-22 11:24: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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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开具的“罚款”收据。
      ' z, _5 Y, e5 q: B  [    旭城花园 同祥城* u3 i& o, \/ Y* P0 L) E# J1 U
          这两天,陆续有桥西区旭城花园、开发区同祥城小区的业主来电反映与物业的纠纷,前者业主因取暖费与物业产生纠纷,被物业断水断电;后者由于电动车未放指定地点,被物业保安锁了车,并被“罚款”10元。
      ; I% d0 Q2 F, u# V1 s: d    旭城花园旭翠园:没交取暖费被断水断电
      9 E8 I) W& l; }+ ~& O( g    梁女士是桥西区旭城花园旭翠园15号楼的业主,一个星期前,她回家发现家中没水,物业称停水是因为她家拖欠了从2014年9月至今的水费,需要补交2600元的费用。1年时间咋拖欠了这么多的水费?梁女士百思不得其解,因为小区水表已经出户,再加上由于工作关系,她并非天天在家,“物业解释可能家中有跑漏现象,经过协调,我补交了1800元的水费。”当天,梁女士家就来水了。: t1 s( y4 |+ k( ?: o" y6 K
      没想到,1月14日,她下班回家,家里不仅停了水,连电也没了。她再次联系物业,被告知因为她家拖欠了今冬取暖费,才被断水断电。“我经常不在家,在的时候家里暖气也就十四五度,天冷了我们还要开空调。后来还是供电抢修人员帮我们恢复了供电,可我家至今没水。”
      : |" h* a/ k. i5 j2 m* N    回复:昨日下午,记者就此事联系到了小区物业。一位工作人员承认因为梁女士家未缴纳今冬取暖费而被断水断电,“我们希望通过这种方式与业主沟通,如果是暖气不热,我们物业有维修队,可以上门检修。”她认为业主长期拖欠取暖费的做法不合适,因为她查阅了梁女士家缴费的情况,发现从2012年至今,对方常年拖欠冬季取暖费。  I1 g1 V+ E. s9 V1 M% u, x) D2 K! D8 A
          至于业主家暖气不热的问题,她解释说,旭城花园旭翠园建成有20年了,由于建设时供暖管道过细,再加上这些年管道堵塞业主不及时清洗等诸多原因,才会导致个别业主家暖气不热,因为供热企业供给的温度都达标,只要业主缴纳了取暖费,物业可以上门帮业主查明暖气不热的原因。
      ' ?. W/ p. B+ W! a5 X& T    对于梁女士提出申请空置房的要求,她表示现在小区供暖两个多月了,错过了申请空置房的时间,再加上小区的暖气都是串联的,一旦采取空置房措施,势必会影响这栋楼其他业主家供暖。她建议业主能尽快与物业当面沟通,协商处理此事。
      . n8 ]$ k4 y1 u& \    同祥城:电动车未放指定地点被罚款?# j, |* R0 }, }  z2 v& M
          开发区同祥城小区业主吴女士(化名)日前也遭遇了一件烦心事。小区物业规定自行车、电动车不能停放在单元门前,可由于一时疏忽大意,她违反了此项规定,车子被保安用链锁锁上。协调无果,对方要求她交纳10元罚款才给开锁。“车子没放到指定地点,我的确有不对之处,可是物业保安就有权锁车并罚款吗?”
      . J3 x8 }' l, q" P* {: X' g) e    据吴女士介绍,小区停车棚位于地下负一层,小区物业规定,非机动车只能停放到停车棚,不允许停放在单元门口。从入住至今,她一直按规定执行。只是前不久的一天中午,她采购了大量水果蔬菜,电动车车筐里塞满了东西,当她把电动车推到电梯间时,发现等电梯的人很多。无奈下,吴女士只好把电动车推出了楼道,临时锁在单元门前,想先把东西送到楼上,等错过搭乘电梯高峰期后再把车子推到车棚。
      + d7 b4 V9 h0 a. _; f& ?    然而,吴女士上楼后将停在单元门前的电动车忘得一干二净,等再想起来已是下午5点左右。等吴女士赶紧下楼去推车,“除了电动车本身的锁之外,前轱辘上还锁着一个大链锁,车上贴了一张纸条,写着‘此处不让停车’。”等吴女士来到物业,保安告知因为她将电动车停错了地方,才将车锁上,需要找客服开个条才能开锁。“我跟保安沟通了半天,保证下次不再犯,可对方坚持让我交10元钱才能给开锁。”
      9 e% |, e; j& p+ l) d* m- S4 h1 ~    吴女士对此十分不解,可保安只是告诉她“这是按规定办事”。无奈之下,她只好掏了10元“罚款”,“当时并未给我提供任何收据,第二天上班我去找物业,财务开了一张收据,上面写着‘临时停车费’。”# c: T* i. D- i9 s  `0 n3 @
          答复: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小区物业,一位工作人员称,小区一期的车棚建在地下负一层,小区地面上并没有设停放电动车、自行车的地方,也不允许停放在单元楼前,物业在楼前贴着提示标识,一直以来都是如此运行的,“业主把车辆停放在错误的地方,我们收取的只是车辆管理费。对于业主提出的质疑,我们会尽快向上级领导反映的。”
      5 T: D7 f5 j- H2 `8 q9 u3 {    河北俱时律师事务所宋毅律师表示,自行车、电动车不允许停在楼前,是物业公司为了更便于小区安全管理而制定出的规定,业主违反该规定的确是有错在先,但作为物业公司,其并无执法权力,其保安人员锁扣车辆并要求业主缴纳停车管理费的行为并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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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1-22 15: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凭什么规定非机动车不能放单元门前,不能物业随意制定规矩,业主就必须遵守,现在真的是翻过了,仆人刁难主人,业主花钱找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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