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15时18分,市公安消防支队第七中队接到指挥中心派警:位于宋村车管所西侧一辆奥迪轿车发生火灾,请迅速赶赴现场救援。 消防官兵到达现场后侦查发现,轿车火势正处于猛烈燃烧阶段,燃烧部位为车头和驾驶室,所幸无人员被困。经询问现场人员得知:车辆起火后车主曾利用干粉灭火器进行了扑救,但因火势太大未能奏效。 指挥员根据现场情况立即部署扑救方案,一组消防官兵负责现场警戒;二组负责救援,迅速用单干线水枪对轿车进行灭火。经过消防官兵的努力,轿车大火被成功扑灭。为确保不再复燃,中队官兵对车上残留物进行仔细检查后,才整理器材返回中队。目前,起火原因正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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