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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大交通陋习,看看你占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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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5-12-3 14:3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由省文明办、省GA厅交管局等单位联合组织的“十大交通陋习”评选结果正式出炉,作为驾驶员的你,看看自己占几条?????????????????有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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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大交通陋习分别为:

          1、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抢黄灯

         2、 夜间开车滥用远光灯

          3、开车随意变换车道,加塞抢行

         4、 酒后开车

         5、 遇车辆排队,不停鸣笛,爆粗口

          6、车辆乱停乱放

         7、 在快速路上或出行高峰,占道缓慢行车

         8、 非机动车逆行、猛拐或突然横穿马路

          9、非机动车、行人占用机动车道通行

         10、 行人横穿马路不走斑马线或过街设施

          其中夜间开车滥用远光灯以78745票名列榜首。

          省交管局有关人员介绍,很多驾驶人有这个感觉,就是夜间行车时,如果对面驶来的车辆开着远光灯,自己基本上什么都看不到,眼前白花花一片,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灯光是车辆的眼睛,驾驶人如果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往往会给别的驾驶人造成视觉障碍,轻者影响车辆正常行驶,重则可能会造成交通事故。”

          那么,什么时候才能使用远光灯呢?有关人员介绍,使用远光灯应该在夜间道路照明不好的野外空旷路段,也就是公路上使用。城市道路都有照明设施,基本上不需要使用远光灯。

          交管部门提醒,在有照明设施的情况下,驾驶人应尽量避免使用远光灯。即使在一些照明情况不好的路段,相对方向有来车时,应在150米外改用近光灯;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使用近光灯。遇到对方违规使用远光灯,切忌“以亮治亮”,可使用变换灯光的方式提醒来车,并减速慢行,以免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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