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沧州市出台《沧州市城市“五线”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城市道路、绿地、水体、历史文化街区和优秀历史建筑、城市基础设施的保护与管理范围为基准,设立了城市红线、绿线、蓝线、紫线和黄线,进一步改善全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功能,完善城市建设规划。 城市红线,是城市规划确定的各类道路路幅的边界控制界线。在红线控制范围内,不得建设与道路功能无关的管(杆)线、配电设施、通信设施、环卫设施、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禁止进行挖取沙土等改变地形地貌活动。 城市绿线,是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各类绿地的边界控制线。在绿线控制范围内,严禁挖取沙土、排放污水、倾倒垃圾以及进行其他改变地形地貌、破坏生态环境的活动。 城市蓝线,是城市规划确定的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在蓝线内进行建设,必须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和水利防洪专项规划;禁止违反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禁止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水域等。 城市紫线,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确定的历史文化街区,以及历史文化街区以外经县级以上人民ZF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的边界控制线。紫线范围内划定的重点保护区,必须保持原貌,修旧如旧,禁止一切与保护无关的建设。 城市黄线,是城市规划确定的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边界控制线。在黄线范围内,禁止违反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设;禁止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未经批准,禁止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市基础设施。 城市“五线”规划批准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在规划“五线”内进行建设的,应依法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对违反《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市城市管理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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