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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爆炸事故受损机动车赔偿启动 未投保可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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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5-9-14 17:03: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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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网9月14日消息,记者当天从天津滨海新区ZF获悉,在天津港“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中受损的车辆已经可以理赔。市民可通过填写登记表及到GA部门报案等方式报备,未投保商业车损险的也可以获得赔偿。* x4 C3 ~# K+ F1 m2 O) W
        9月14日开始发放登记表格,9月22日开始定损+ P; B5 p( ~$ ?$ Z0 Z% B
        在这次事故中受损严重的七个小区居民的非营运机动车辆有损坏的,居民可从群众工作组领取、填写《“8·12”爆炸事故居民非营运机动车辆损失登记表》,其中租户需提供租赁合同。其他受损车主需到辖区GA部门进行报案,报案证明、登记表等材料准备完毕后交回指定服务点。
      3 |7 S  |% C' [* P% ^$ g  根据爆炸后续处理目前的工作安排,9月14日开始发放相关登记表格,交回时间截止到9月16日,9月17日到21日为筛查时间,9月22日开始查勘定损。
      4 r! y' K& ^( b* E2 ~  记者了解到,对未投保商业车损险的,受损车辆将由滨海新区金融服务局委托人保公司代为查勘定损,按照商业车损险的责任范围定损,并到指定4S店免费修理。
      / v# |$ [2 u# ]+ j. B6 }  对于已经投保商业车损险的,则由相关承保公司定损理赔。其中未投保不计免赔条款的,受损车主需提供商业险保险单、投保公司不计免赔条款免赔金额的证明材料、被保险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号。承保公司不予赔付的部分由滨海新区金融服务局委托人保公司代偿。
      $ A- P0 \* H, z2 n9 h5 ?  对于涉及市民关心的已投保商业车损险,但因本次事故导致下一年度商业险保费提高的问题,滨海新区表示将由金融服务局就提高的部分与业主具体协商解决方式。
      7 r& \" E& b; |2 Q) b  津滨轻轨9号线东海路车站需拆除原址重建
      6 I4 E/ x% \& @' i  另外,记者从天津滨海快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获悉,由于在天津港爆炸事故中损毁严重,津滨轻轨9号线东海路车站已不具备修复价值,经相关检测鉴定机构鉴定和专家论证,需拆除后在原址上重建。
      ; d5 P0 w: p6 w8 \5 _" T, Z/ H  9月14日上午,在天津东海路车站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正在对被爆炸震塌的车站屋顶进行拆除。8月12日夜,这一轻轨站附近的危险品仓库发生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对津滨轻轨9号线控制中心、培训楼、模拟实验室及东海路车站造成严重损坏,30余名员工受伤。其中东海路车站屋顶震塌,接触网震断,一列轻轨车辆在车站内受损严重;控制中心五层楼房约9000平方米,门窗全部损坏,引发火灾,行车指挥系统及设备系统损毁严重,已经无法使用。
      & v  S7 v. `9 {; q2 x; ~5 I  受控制中心损毁影响,津滨轻轨于8月13日起停运。
      ' w' `( r3 E" {( @6 u3 m1 a  据天津滨海快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司已委托中铁十八局制定了科学完善的拆除方案,并已通过专家论证。目前,拆除工作已全面展开,同时新车站的设计工作也在组织实施中。) A* Z$ o9 b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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