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小鹿 于 2015-9-9 09:58 编辑 0 R* B. j' F8 y' r* K' j" u'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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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驾驶证莫名出现了多条违法记录,可是司机王某从来不记得自己违过法。王某到交管部门查询后,才发现这些违法记录根本就不是自己犯下的。原来,他的驾驶证丢失后被人捡走,被别人用了4年。 8月20日,司机王某找到交管部门,说自己的驾驶证上出现9条违法记录,但是自己并没有违法,也没有被处罚。JJ比对王某驾驶证和处罚信息,发现用王某驾驶证处理的是一辆牌照号为“冀C13526”的车。随后,JJ又调取了这辆车的司机在东丽区和宁河县接受处罚的《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发现接受处罚人一栏,签的虽然是王某的名字,但与王某的现场签名字迹明显不同。 交管部门依照规定,将王某驾驶证中因车辆“冀C13526”违法在本市产生的交通违法记录予以撤销。因为还有一些违法行为发生在河北省界内,于是交管部门还将王某驾驶证被套用的情况,向河北省交管部门也进行了反馈。 这辆“冀C13526”是何许车也?交管部门对这辆车的违法处罚记录及行驶状况进行了分析,最后得出了结论,这辆车应该会经常途经宁河县境内,于是立即通知了包括JJ宁河支队在内的相关支队和大队进行缉查布控。 8月25日9:00左右,宁河支队曹庄大队的JJ在112国道芦台治安检查站,发现了“冀C13526”半挂货车正沿着道路而来。JJ将货车拦下,驾车的司机赶紧把驾驶证拿出来,交给了JJ。JJ发现这本驾驶证的信息,与王某驾驶证的信息一致,但照片栏上的头像照片却是眼前这名司机。 确认了龙某的违法事实后,JJ随即对“冀C13526”进行扣留,因违法情节恶劣,龙某被GA宁河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曹庄大队教导员张佳彬表示,龙某捡到驾驶证后,用自己照片替换原驾驶人照片并进行了热封,执勤JJ在正常检查时很难直观发现所动的手脚,只有通过上网调取、比对驾驶人信息才能发现其中的猫腻。随后,驾驶“冀C13526”的司机被带到了JJ队,这时候司机龙某才说出实情,原来4年前他到天津港内送货时,捡到了王某的驾驶证。由于常年跑运输并经常有交通违法,所以他就想利用王某的驾驶证为自己消除违法记录。他把王某的头像照片替换成自己的,然后就开始心安理得地用起来。而已经补办了新驾驶证的王某,则毫不知情。 7 x5 Z* {" v* J1 }' z/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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