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货车司机(车主)刘某某被曲周县检察院以涉嫌妨碍执行公务罪批准逮捕。此前,刘某某驾驶涉嫌超载货车为躲避治超执法人员检查,强行闯关,并撞击推行执法车辆142.3米。 2015年5月7日21时15分左右,曲周县治超站李志杰等4名执法人员在邯临公路曲周段巡查时,发现由南向北行驶一辆车牌号为冀DK4XX0疑似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货车,在执法人员多次喊话,警示停车接受检查时,该车不但没有停车接受检查,反而加速行驶,并连续强行通过两座桥梁。 为查扣逃逸车辆,治超人员李志杰等人及时与前方治超站执法人员电话联系,要求提前上路准备拦截该疑似超限车辆。当该车行至距槐桥治超站约3公里处时,该货车驾驶员刘某某故意关闭大灯,并突然加速行驶撞击在其前方拦截的执法车辆,致使该执法车瞬间失控,该疑似超限货车不但没有减速停车,又二次撞击执法车辆并推行数十米后才停下车来。执法人员徐彦波等人从车上下来后,看到执法车辆与该疑似超限货车碰撞在一起,便及时报警,曲周县交警队事故处理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处理。
0 z( t: e* W$ S9 P1 s7 p$ Y- E 曲周县治超站对刘某某驾驶的疑似超限车检测,该车6轴车应载重不超过55吨,实际总重89吨,系严重违法超限超载,对其进行了卸载和处罚。曲周县公安局依据法律程序将该案已移交检察机关,6月2日,驾驶员刘某某被曲周县检察院以涉嫌妨碍执行公务罪批准逮捕。经测量,疑似超限货车将执法车辆由西向东推行142.3米,而且没有刹车痕迹,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经交警勘察后,认为该车涉嫌妨碍执行公务,移交曲周县公安局槐桥派出所。派出所民警经过严密侦查、询问、核对事实,确认该车驾驶员(车主)涉嫌妨碍执行公务罪,并以涉嫌妨碍执行公务罪对驾驶员刘某某予以刑事拘留。
据悉,因公路运输违法超限超载货车(车主)驾驶员被依法逮捕,在全省尚属首例。此举严厉打击了非法超限超载、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的嚣张气焰,对其它公路运输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起到了强大的震慑和遏制作用,为公路运输治超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
1 s: |, P5 y! S% 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