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政府工作报告中这句话引发公众广泛关注。1月9日,记者独家专访了省政协委员、省卫生计生委主任杨新建。他表示,目前我省依据全省情况以及调研摸底形成了两套方案,准备先提交省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研究。根据工作进程,我省力争今年6月启动实施这项政策。) T O" p% G, R
准备工作分四个步骤稳妥推进 “国家出台政策后,省卫生计生委党组多次召开会议,对启动实施‘单独两孩’工作进行研究,作出了详细安排。”杨新建表示,计划生育政策调整涉及省人大、省政府、省法制办等,离真正启动需要一段时间。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以及法律程序,杨新建介绍,准备工作分四个步骤稳妥推进:一是省卫生计生委对全省相关生育人口的调查摸底、测算,并对相关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二是“单独两孩”实施方案报省政府,省政府对全省人口形势、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及政策实施风险进行评估,制定出我省实施的政策措施。三是将省政府通过的方案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四是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就我省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修订《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后,及时依法组织实施。 短期内出生人口不会大幅增长 “20世纪70年代开始,我省全面实行计划生育,截至目前共少生3800多万人。”杨新建说,虽然全省人口总量继续保持增长趋势,但已进入稳定低生育水平时期。 据了解,近几年是我省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期,每年出生人口约100万,新增人口在45万至50万左右,但人口自然增长率、总和生育率都在计划目标内。“我省生育率一直比较平稳,每年新出生人口变动不大。加之,经过统计测算,全省‘单独’夫妇数量不大,也不可能选择在同一年生育,而且随着经济发展和生育观念的改变,现在一些年轻夫妻考虑到自身经济条件及子女的培养问题等,不一定选择生二孩。”杨新建分析,新政策应该不会引起我省生育率的大起大落,短期内也不会出现生育扎堆和出生人口大幅增长的问题,对公共资源及公共服务产生的压力也不会太大。 “但是,符合新政条件、有两孩生育意愿的‘单独’夫妇,应慎重考虑,不要冒险赶在新政落地前就生育二孩。”杨新建提醒我省广大群众,对抢孕抢生者,将会依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进行处理,他们将可能面临被征缴社会抚养费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