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修订的《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经邢台市政府同意,正式发布实施,原《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自动废止。 新《预案》改动最大的当属三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措施中的机动车限行有关条款: 1、除了限行区域与原来保持一致外(滨江路、百泉大道、邢州大道、襄都路的围合区域),限行时间段则由原来的7:00-22:00延长为6:00至24:00。 2、在车辆牌号限行方面,二级响应时,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由过去“公务车停驶50%,必要时对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的规定,改为“限制主城区20%的机动车通行”,即周一至周五采取每日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车牌尾号分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五组,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与全省其余10个地市车辆限行规定保持一致. 3、一级响应仍保持原来的单双号限行(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对个人、家庭两部以上车属同组限行情形的,公安交警部门提供为其中一部车办理号牌变更服务。 新《预案》还规定,当接到河北省的全省或区域预警通知时,要在2小时内发布预警公告,并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 + U1 X3 H& W6 F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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