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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险改革:"高保低赔、无责不赔"或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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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5-3-15 17: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梧桐树 于 2015-3-15 17:25 编辑 % {* X. a! C, i4 p+ E* R9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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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之声《全球华语广播网》报道,最近经常听到一个词,叫做"高保低赔"。什么意思呢,打个比方说,如果您买了一辆新车价格是15万,使用3年后,实际价值可能是10万元。但是,按照现行的车险条例,车主投保车损险需按15万元支付保费,而全损理赔时实际上是按实际价值10万元进行赔付。这就是广受争议的"高保低赔"。也是一直以来饱受消费者诟病的车险"霸王条款"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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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个月,酝酿已久的车险改革对外公布,多条车险的"霸王条款"可能被废除。如果按照改革后的规则,未来车主投保时仅需按车辆当时实际估价的10万元来支付保费,全损理赔时也按10万元进行赔付,就实现了所谓"实保实赔"。除此之外,车险改革还会给消费者带来哪些影响?中央台记者柴华、邢斯嘉报道:

          根据中保协有关负责人的介绍,2014版示范条款与目前的规定相比扩大了保险责任的范围,删除了现行条款责任免除中争议比较大的,驾驶证失效或审验未合格等15项条款。同时将三者险中被保险人驾驶人的家庭成员伤亡列入承保范围,中保协相关负责人表示,新规修改主要处于保护广大消费者权益的考虑。

          负责人:这次条款修改在现有条款费率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尽可能的扩大商业车险保障范围,更好的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同时减少矛盾、减少纠纷。

          同时,2014版示范条款积极回应了社会关注的热点,通过条款修改解决高保低赔、无责不赔、代为追偿等问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

          庹国柱:如果这个费用要由保险公司来承担的话,保险公司肯定在精算的时候要考虑进去,部分的要从消费者身上收来解决这个问题,但是不管怎么着对车主来说是个好事。

          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为满足消费者不同保障需求和消费水平,中保协将继续组织开发对应的示范条款,形成多层次的行业产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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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17 09: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霸王条款早就该修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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