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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到翻新车获3倍赔偿 被告上诉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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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1 11:28: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5年03月11日 09:34:428 P9 h4 T( A* t. u: s. U- Z
来源:京华时报作者: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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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某花7.34万元买了一辆皮卡车。洗车时,他发现车身有多处破损维修的痕迹。张某就此与销售方通话,并通过录音留取证据。记者昨天获悉,法院最终认定销售方存在欺诈行为,判决其退货退款,并加罚3倍。

    2013年12月,消费者张某从一家汽车销售公司购得一辆皮卡车,车款7.34万元。几天后,张某洗车发现该车左后车门内框有明显的腻子堆积、左前反光镜底座有喷漆、车辆玻璃有明显的划痕、车身装饰线上有白漆、挡泥板破裂。张某认为,该车系翻新后的车辆。

    张某与销售方经理杨某电话联系,要求解决问题并做了录音。录音显示,杨某曾说过“因为是我修的,修的肯定看不出来”。由于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张某诉至法院,要求汽车销售公司退车并返还购车款7.34万元,赔偿3倍的购车款损失22.02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本案涉案车辆是皮卡车,购买这种轻型货车并不必然是为了生产需要。销售方明知涉案车辆经过维修而未履行告知义务的行为,使张某订下合同,可以认定该公司存在销售欺诈。故判决其退货退款,并加罚3倍。销售方不服,向市三中院提出上诉。市三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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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1 17:3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人要地道
发表于 2015-3-12 08:03:0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应该罚的他倾家荡产,以儆效尤。
 楼主| 发表于 2015-3-13 09:06:35 | 显示全部楼层
汽车也是商品,惩罚不良商家保护消费者权益,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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