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网站开始公示2014年中央海域使用金支出项目。河北省4个项目将共获3.049亿元中央分成海域使用金,资金数量在全国各省份中位居第一。 其中,由河北省海洋局承担的“北戴河及相邻地区近岸海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中央分成海域使用金将为该项目支出1.5亿元。由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承担的“唐山市曹妃甸龙岛西段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项目,将获9500万元资金。由省海洋局承担的“河北省县级海域动态监管能力建设”将获4732万元资金。由国家海洋局秦皇岛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河北省海洋预报台)承担的“河北省海洋预警报能力升级改造”项目,将获1258万元资金。 根据公示,2014年,全国共计29.3338亿元的中央分成海域使用金,将分别使用到东部沿海各地46个项目上。国家海洋局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征收海域使用金108.9亿元,其中缴入中央国库32.7亿元,缴入地方国库76.2亿元。 据悉,凡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包括交通运输用海、工业用海、旅游娱乐用海、造地工程用海等,都需要缴纳海域使用金,属于“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2 A/ k; t0 I5 R0 J# 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