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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邢台市正式出台《2013年、2014年提前淘汰“黄标车”财政补贴实施办法》,对在规定期限内提前报废“黄标车”的车主,给予适当的奖励补贴。2 `8 C. e4 D' S3 @. s4 |
: [3 R& U. H- i @) J 其中,货车补贴标准为:重型18000元、中型13000元、轻型9000元、微型6000元;客车补贴标准为:大型18000元、中型11000元、小型7000元、微型6000元;轿车补贴标准为:1.35升及以上排量10000元、1升—1.35升排量8000元、1升及以下排量6000元,牵引车参照货车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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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要求,符合规定的一城五星车主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将车交到邢台市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即邢台伟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邢台金汇汽车拆解有限公司办理报废回收手续,并到伟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领取填写淘汰“黄标车”补贴申请表。其它县市的补贴领取地点可询问当地财政局。# c; p$ a5 X1 l6 |: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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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时限为2014年9月26日至2014年10月26日,2014年度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时限为2014年10月27日至2015年2月27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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