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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交管局发布2014年国庆长假交通安全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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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30 09:4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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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群众在国庆长假期间安全、顺利出行,9月28日,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发布2014年国庆长假交通安全预警提示,并公布了全省11市百余条事故多发、易拥堵和施工路段及相应的绕行路线和安全注意事项,提醒出行群众途经这些路段时减速慢行或提前绕行。

据省交管局预测,今年国庆期间群众出行时间集中,自驾游持续升温,加上继续实行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政策,交通流量将再创新高。预计国庆假期期间,我省主要高速公路、国省干线道路交通流量将较平日增加20%以上。特别是9月30日晚上到10月1日的上午、10月6日到7日的下午,部分路段交通流量将成倍增加。从往年经验看,我省主要旅游景区、环京高速公路、各设区市出入口和高速公路上下站口等关键结点交通流量将猛增,一些路段通行缓慢甚至拥堵难以避免。特别是节日期间全省共有20段高速公路、4段国道施工,遇有大交通流量,容易形成拥堵瓶颈。此外,据气象部门预测,国庆节假期期间,我省天气以多云、阴天为主,昼夜温差大,雾霾恶劣天气发生几率很大,因恶劣天气导致的交通管制也将增多,可能会对出行造成一定影响。

国庆长假期间,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指挥疏导,强化路面管控,在桥梁、隧道、收费站、服务区、互通立交等瓶颈路段加派警力,督促、严查影响通行效率、容易引发拥堵和事故的违法行为,提前引导。依托交通安全服务站,加大对七座以上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农村微型面包车的检查力度,凡逾期未年检、交通违法未处理、违法记分满12分的客运车,节日期间车辆一律禁止运营。同时,在城市、县城区和农村地区集中开展酒后和醉酒驾驶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重点治理。高速交警将进一步严查不按规定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超速行驶、违法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发生雾霾,能见度小于50米时,严格控制车速,并引导就近驶离高速公路。对不主动驶离高速公路的,将依法处罚。

省交管局提示,请您提前选择好节日期间出行方式和时间,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做到“五要”:

一要提前检查车况规划线路。出行前要提前检查转向、制动、灯光、喇叭、雨刮器、轮胎等关键部位,消除安全隐患。提前规划行车线路,了解路途天气变化、交通管制、行车线路、停车位置、高速互通、高速出口情况,借助地图规划好行车线路和备用线路。

二要避开高逢时段、路段出行。尽量避开小长假第一天上午、最后一天下午出行高峰时段,避开日常交通堵点、施工路段、商圈路段、车站周边路段出行。进出景区要注意外围道路上的标牌提示,尽量将车辆停放在远离景区的路段,换乘公交车、观光车或步行进入景区,尽量避免驶入核心区域。

三要谨慎通过危险路段。行经高速互通路段应适当减速,辨明方向后果断前行,切忌在路口停车、倒车、逆行;同时与前车保持足够间距,提防前车突然停车、变道、倒车。行经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时应降低车速,适当远离道路边线,切忌驶入对向车道。行经服务区、加油站、路口路段时,提前开启转向灯、提前降低车速、提前变更车道,给后车足够提示;同时提防从上述路段冲出的车辆或前车突然减速、停车、变道、倒车。

四要警惕恶劣天气。雨雾天气能见度低,应降低车速,开启雾灯、近光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关闭远光灯,保持正常车距2至3倍的车距,在高速公路上遇强降雨或大雾天气时尽可能从就近收费站驶离,一定要做好避让前方突然停车、突发事故的准备,切忌高速行车。

五要安全乘坐车辆。节日期间,人们出行需求大大增加,交通运力与运量矛盾突出。提醒广大群众,不要乘坐超员车辆,不要乘坐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载货车辆,不要乘坐拼装、报废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车辆,一定要系好安全带,一定要到正规客运场站乘坐具有合法运营资质的车辆,切勿在客运场站外、高速公路旁拦截车辆上车,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危险品和管制刀具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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