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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车型定价车险条件进一步成熟 车险价格与风险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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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8 09:29: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燕赵汽车网V 于 2014-8-28 09:32 编辑 3 o& Z0 [) Q( K*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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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保协)日前召开了“车型标准名称数据库评审会”,来自国内高校、保险、汽车维修、制造行业的数位专家参与了项目评审,车险按车型定价条件进一步成熟。

  据介绍,“车型定价”即在车险定价过程中引入车型因素,参考不同车型的赔付、风险情况确定承保时的费率水平,推动车险价格与风险更好地匹配。

  这也是目前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车险定价方式,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汽车产销量大,型号多,且在国家和行业层面未就车型名称建立统一的命名标准或编码规则,保险公司在承保阶段难以确定具体车型的风险参数和纯风险保费,在理赔阶段难以确定车辆出险时的实际价值,严重阻碍了保险行业分车型积累风险数据、测算风险等级、厘定风险费率,使国际通行的“车型定价”在我国面临重重困难。

  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曾指出,车险费率改革最大的难点就在于车型标准缺失和数据积累不足。而当下,中保协力推的“车型标准名称数据库”,为车型定价提供了技术条件。

  在此之前,中保协发布了国内常见车型零整比系数研究成果,首次披露了18种常见车型的“整车配件零整比”和“50项易损配件零整比”两个重要系数,为车型数据积累和标准化工作开展打下了基础。

  人保财险理赔事业部副总经理毕欣认为,科学、精细、个性化是车险定价的趋势,车型是重要费率因子。

  中保协有关负责人表示“车型标准名称数据库”旨在统一车型名称,实施代码管理,开展车型风险数据积累,提升保险精算定价水平,该项工作的推进有利于促进财险行业转型升级,发挥保险业参与汽车产业风险管理的职能作用,从而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利益。

  评审专家表示,在整个保险行业层面推动车型标准名称数据库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全覆盖。数据库应涵盖我国1513个汽车厂商,容纳全球1732个车辆品牌,覆盖18万款车型,对应国内1.4亿台汽车。

  二是权威性。车型名称关键数据应与工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的相关公告内容保持高度一致。

  三是风险导向。消费者可通过查询车型标准名称,简明扼要地了解车辆要素与风险等级,为购车和用车提供参考。

  四是支持精算。在车型划分与归类上应符合保险精算需要,具有可扩展性,支持“车型定价”工作。

  五是低成本、易操作。保险公司无需大规模迁移历史数据、改造承保系统、培训出单人员,即可实现与现有数据库的对接应用,避免业务动荡,将改革成本降到最低。

  下一步,中保协将科学制定车型编码,建立涵盖车型主要参数和风险状况的车型标准名称数据库,使其为上下游行业接受和使用。同时,持续开展后续建设、维护工作,不断完善“车型编码”、“车型识别编码”的检索功能,根据车型风险变化对编码进行动态调整,增强车型标准信息的完备性和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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