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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出台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管理办法 村管水塘要专人值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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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5 20:47: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王敬照)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河北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法明确提出,村(居)委员会要加强对辖区内水域的巡查,排查辖区内池塘、水库、江河湖泊、积水坑地等危险区域。对属于村管的水坑、水塘等水域,要落实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安排专人不间断值守。

    “去年全省中小学生溺水死亡人数为79人,溺水死亡学生数居全省中小学生意外死亡总数的首位。”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溺水事故中多数是小学生,且常以群体性溺水为主。溺水的地点则主要集中在农村水坑、水塘。因此,此次出台的办法专门对乡镇政府和村(居)委员会的职责作出明确规定。

    根据规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生较为集中地区的宣传教育和管控,突出抓好双休日和节假日学生脱离学校、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等薄弱环节的监管,对存在隐患的水塘等危险水域,做到重点水域警示标志全方位,隐患排查全覆盖,巡逻巡查全时段。

    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涉及教育、水利、气象等多个部门。对此,办法明确,由各级政府领导、协调本地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乡村为主、联防联控的防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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