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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司机撞人后只哭不警示 又引发两起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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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9 12: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1月26日晚上8点12分左右,常州新北区黄河东路新小塘桥上发生一起惨烈车祸,一骑自行车的女子横穿马路时,被一辆越野车撞上。而后,女子又遭一辆路过车辆碾轧。经抢救无效,女子身亡。一两分钟前,两名路过的好心人正帮着肇事司机报警时,被一辆黑色轿车撞伤。撞人的黑色轿车迅速逃离了现场。

  第1起事故

  黄河东路新小塘桥上,女驾驶员陈某驾驶斯巴鲁

  越野车沿黄河东路由西向东行驶,经过新小塘桥时,撞上骑自行车横穿马路的杨某。之后,陈某的车停到了对面车道上。

  第2起事故

  葛先生和朋友驾车经过现场时停车查看,越野车女司机坐在车里哭,什么话也不说。这时一辆黑色轿车快速驶来,眼看要撞上越野车时紧急变道,撞到他们后迅速离开。

  第3起事故

  就在葛先生他们从地上爬起来时,一辆白色起亚

  轿车由西向东开过去,碾轧到躺在地上的女子。交警赶到后将压在车下的杨某抬出来,送往医院急救。杨某经抢救无效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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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遇到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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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如何正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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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避免二次事故?

  记者从交巡警部门了解到,杨某、陈某和白色起亚轿车司机符某对这起事故都负有责任。目前,事故责任认定结论还未出具。逃离现场的黑色轿车司机也已经找到,在接受警方的调查。常州交巡警支队事故大队的朱小虎副大队长告诉记者,这是一起典型的二次事故引发的交通死亡事故。如果当时,陈某在肇事后能冷静,及时报警、抢救伤者,杨某可能不会遭遇二次事故。日常的行车中遇到事故,该如何正确处理呢?据朱小虎介绍,陈某在发生事故后,首先要打开警示灯、示廓灯和后位灯,报警、报120,查看伤者。如果伤者可以移动,要将伤者带到安全地带,如果伤者不能移动,一定在距离伤者150米远处放置警告标志。如果车上没有三角牌,也可以利用醒目的物品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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