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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口38家医院签订拒红包协议 患者坚持愿打愿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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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7-25 11:42: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5月1日开始实行的医患双方签“拒红包协议”至今已两个多月了,全市38家二级以上医院全部执行了这一新政。从实际情况看,总体执行情况良好,但有患者仍然坚持表达“心意”,也有的医生在收与不收之间挣扎,更有少数医生吐槽签协议成为了红包暗示。看来,杜绝红包,还有漫长的路要走。
      * @2 m& c3 I8 }9 G! v) [  p5 T    38家医院执行协议规定
      6 b" h1 H0 S  C    “没有送红包,不过对于送与不送内心还是斗争了很长一段时间。”亢先生媳妇刚刚在市妇幼保健院顺产生下儿子,说起住院期间是否送了红包,亢先生坦言当时确实很忐忑,并称已将红包准备完毕,但最终理解、尊重医务人员思想占据了上风,“没有送,媳妇、儿子照样安全。”出院之际,亢先生很是感激,向医护人员送去了喜糖。
      : H. _- l* x" h$ j    “5月1日起全市38家二级以上医院全部执行了拒收红包新政,由于我市各医院之前在收受红包问题上都有着各自措施、办法,两个月来,各医疗机构总体执行上很顺畅。”市卫生局有关人员介绍,按照要求,住院患者在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的,医院主治医生都与患者签署了协议。# A+ v) I% ~, M" \+ ?1 u
          在市妇幼保健院妇产科住院部,记者看到了一份“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协议书中医院郑重承诺内容包括尽心尽责为患者治疗疾病,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隐私权等各项权利,不接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贵重礼品;住院患者承诺内容有对疾病诊断治疗中客观存在的危险作出慎重理智决定,患者本人或患方代表要有效沟通协调好本方人员,不向医务人员送“红包”、贵重礼品,共创廉洁和谐的医疗环境。* u! b) V* \, q
          协议书中,除了医院和患者双方承诺内容、签字外,还多了医院投诉电话及市卫生局投诉电话。“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参考文本是省卫计委统一制定格式,目前我市医疗机构全部使用此格式。”市卫生局监察室有关人员补充说。
      # g8 }  k4 u" H* \8 K, _( r1 U    签订协议成了“我懂得”  U# r; n5 y2 f) ?; z6 ?4 M7 g% z6 k
          对于这样一项新政策,有支持的,但业内反对的声音也不少。新规刚刚开始执行,就有医生吐槽,跟患者签署拒收红包协议时,有的患者却表示“我懂得”,然后追着塞红包。
      - Q6 u& p& {( u2 ^    我市某公立医院一名骨科大夫告诉记者,上班时拿着拒收红包协议与患者签署了协议,下班后多名患者家属将自己堵在了办公室,还轮流把红包放在了办公桌上,拒收协议竟然成了“红包暗示”,很是尴尬。“你说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弄得好像提醒患者似的。”采访中,多名不愿透露姓名和单位的一线医生发出了这样的声音。- m) Z+ c( I! I' u9 M. B' U: y
          “患者普遍存有误解,认为不给‘红包’,医生就会故意不好好做手术。”市第一医院心内一科的赵庆丰认为,这种逻辑是偏见,没有医生希望自己的病人治疗出现问题,这跟给不给“红包”半点关系都没有。因为,手术如果失败,就等于自砸招牌,谁也不愿意,更别提故意了。
      / X2 {+ p! `9 K  C4 K) e, Y4 X    对于“红包”问题的讨论,省政协委员、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副院长邹玉安认为,此次政策的出台一定程度上属无奈之举,但是也不失为一项有力、现实举措,在此提醒广大患者应尊重医生的医术、医德和人品,杜绝听信医托、中间人传言,从自己做起不送红包,共同营造良好医务环境。
      ; h* \( H4 U8 l! G' t    上交红包充当患者医疗费1 k: H$ M4 p0 G3 K( H; E
          其实,早在此次出台签署拒绝红包协议之前,我市多家医院就已经有了各自的规定和办法,有的强化提升医疗队伍素质修养,有的出台严厉处罚措施,严厉打击收受红包问题。: w# f9 _! v' a$ K
          在这方面,市妇幼保健院走在了前列。从2005年开始,市妇幼保健院便坚持“下猛药、治红包”,加大对收受“红包”人员处罚力度,全力巩固创建无“红包”医院成果。“在出台13条防范措施基础上,又规定收受‘红包’被举报或被发现的,进行全院通报批评,承担患者全部住院费用,并给予收受‘红包’数额的3-10倍处罚。”市妇幼保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医务人员收受患者“红包”被科室发现的,必须上报医院,科室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给予科室收受“红包”数额的20倍处罚,所在科室主任负担全部罚款10%的连带责任。另外,患者或家属举报医务人员收受“红包”,一次性奖励举报者5000元。
      2 H, O2 q: M, X4 [    不仅是市妇幼保健院,其他各家二级以上医院也都纷纷出台规定对收受“红包”予以严肃处理。对于患者馈赠的钱物当时难以拒绝的,有些医院规定了上缴时期,由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将红包充为患者医疗费。2 q5 r$ w" l1 ]  w
          另外,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都公布了收受红包举报热线电话,并通过网站、公告栏等向社会公布。有关医院内部人士表示,这样的社会监督力度,并不亚于签署一纸协议。# R0 W, r2 W# z
          仍有患者坚持“愿打愿挨”
      $ l0 B0 m0 [. w, i5 |/ \4 D    对于红包的话题,很多病人都有各自“难忘”的经历,今天,有的患者坚持原则,可以感谢但是不会送红包;但有的患者仍坚持送红包,表示“愿打愿挨”。
      3 X$ A, k* p) j0 I( t    采访中,市民李先生讲述了他签署了协议后又送红包的经历。“妻子在市内某家医院做手术,手术有一定风险,当时全家决定,这红包没什么可说的,必须送。”但是送红包也有一定的“技巧”,首先不能有第三者在场,必须见缝插针地寻找合适的时机和地点,根据病友介绍的经验,李先生选择在妻子手术的前一天下午送。“那时候主刀的医生都定下来了,而且在手术前一天送,医生印象深刻。”这都是病友“传授”的经验之谈。最终李先生以询问病情为由进入医生办公室,关上门,在简单对话后,临走前默默地将“红包”留在了医生办公桌上,随后离开。“不能多说话,避免大家都尴尬。”李先生坦言,也曾希望医生能退回红包,但毕竟这是愿打愿挨的事。
      $ K: N7 H6 }& {( a8 u    另外一位刚刚生完孩子的王女士表示,手术前给医生送红包,大家都送你不送不安心。“虽然签署了协议,但现在风气就这样,作为病人我们也很无奈。”王女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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