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14-4-3 20:07:36
|
显示全部楼层
(二)配件价格争议。配件价格是定损环节争议最为集中的问题。目前市场上的车辆配件没有统一的价格标准,保险公司大多是依靠精友或东升公司维护的汽车配件价格系统,并参考4S店价及本地市场价予以核价。但以上两个系统价格更新并不及时,半年或一年才维护一次,而配件市场价是不断变化的,因此,往往出现保险公司报价与汽修厂报价不同的情况。由于配车配件定价权掌握在汽车行业手中,且保险公司对配件市场、供给渠道的了解也不如汽修厂,在议价时处于弱势。因此,一旦二者报价不同,汽修厂会要求消费者补差价或不予维修,从而造成保险公司与消费者以及汽修厂之间的争议和矛盾,形成理赔难问题。配件价格缺乏标准的原因及其产生的矛盾主要有以下几点:/ e* X! F* Q; C# p0 X6 c2 s3 w
0 G6 Y2 V- x. C* l4 l
一是生产厂家不同。汽车配件的生产渠道有:汽车生产厂家直接生产、汽车生产厂家指定配套厂家生产、汽车配件厂生产等。其中,原厂产品和厂家授权生产产品统称为正品,但价格差异很大。例如,长安之星的尾门一种正品650元,另一种正品要1180元;本田雅阁前大灯,原厂件价格为1200元,正规OEM价格为960元,台湾件价格为460元。既然同样是合格产品,保险公司在定损过程中,往往选价格较便宜的确定损失,但4S店或汽车生产厂家对外宣称只有他们认定的配件才是原厂的合格产品,而消费者认为厂家说的才是可信的,价格高的才是可靠的,由此引发矛盾。
; L {3 Y4 N4 c' O5 s% B2 X; i1 N7 O% Y& P6 c
二是原厂产品没有统一的价格标准。比亚迪、长安等多种国产车,几乎所有货车,法拉利、兰博基尼等进口车的原厂配件都没有全国统一的销售价格。保险公司一般通过市场上的配件商获取此类车型的配件价格,并在定损时给予4S店40%-60%的加价,但4S店报价几乎都是配件经销商报价的160%-220%。发生争议影响维修时,消费者往往认为保险公司惜赔,损害其利益,由此引发矛盾。
1 Q9 s, L' M% q' n; [4 x0 a z7 t0 i+ D0 c: n5 ]
三是新旧配件价格差别。对于10年以上的老旧车型,如老奔驰、老宝马等,目前还具备购买车损险的条件,但厂家一般不再生产配件,或需进口昂贵的正厂配件。车辆出险后,保险公司往往以修复为主,或以非指定厂家生产的配件、市面流通的拆车件、副厂件核价,但不少汽修厂要求保险公司按原厂件进行核价,修车时却用其它配件代替,由此造成保险公司、消费者及汽修厂之间的矛盾。
^4 ~1 w3 T/ t- k+ e' Q# b8 e' p- G
/ G& v9 z9 }( X3 v% Z H四是配件进货渠道及中间环节成本不同。4S店配件价格一般执行车辆生产厂家的标准,统一由生产厂家指定采购;非4S店汽修厂往往在二级市场采购。4S店的配件价格大都高出市场价格很多,如奔驰配件价是市场价的三倍之多。有些配件直接从国外配件生产厂家或销售商进货,与从澳门、香港、台湾进货,即使质量一样但价格差异巨大。部分进口车型配件紧缺,需从国外订货,运送方式有航空和海运两种,保险公司按较低的海运订货价格核价,消费者则会要求选最快但较贵的航空订货。8 e( W) A% x; m/ Y/ P4 w5 L3 B
8 l( L+ B. U! p: h8 i; V, b( r r, {
五是供求关系变化。如汽修厂对很难购买到的稀缺车型配件,要求按照特约维修店配件价格上浮50%予以核价,但是保险公司通常情况以特约维修店的配件价格为其最高价格。又如洪涝灾害导致水淹车较多,发动机等配件因需求增加导致价格上升,保险公司核价标准却没有随之改变,由此引发争议。% I' A Q1 ]8 h- Q, w5 B
! e1 K4 Q0 h ?5 v, e( O
(三)工时价格争议。目前,汽车维修行业和保险行业均没有规范的维修工时价格标准。在具有稳定合作关系的情况下,工时价格主要取决于各保险公司或当地保险行业与汽修厂的谈判,并往往与渠道竞争交织在一起;在无合作关系的情况下,工时价格往往由保险公司和汽修厂一事一议、协商确定。因此,工时定价具有较大的复杂性和随意性,一旦保险公司的工时费报价与汽修厂相差较大,就会造成车辆无法修理或需要消费者另外支出修理费用,由此出现理赔难问题,最终影响到保险消费者的利益。3 V6 _/ q# c# g% z
5 N+ z2 D$ l$ ]- A2 w
一是对重复工序工时计算存在争议。保险公司与汽修厂工时上的争议主要集中在大事故。由于大事故中,喷漆、拆装及钣金等工序会出现重复,保险公司会在合计标准工时上打折,汽修厂特别是4S店对此有异议。
$ z# K( P8 f) j
7 h& U1 I0 s- \0 x, Q; s二是对工时单价存在争议。不同等级、不同品牌、不同地区的汽车维修企业工时单价标准不同且缺乏规范,工时报价比较混乱。如4S店与非4S店汽修厂比,前者高出后者数倍;同样是4S店,奔驰4S店与宝马4S店相差很大;普通车型4S店的工时单价约100-150元左右,非4S店一般在100元以内;在广东市场,宝马4S店的工时单价为约560元/小时,在北京、上海等市场的工时单价不到300元/小时。一旦保险公司的工时费报价与汽修厂相差较大,消费者实际支出的修理费用超过保险公司定损金额时,往往引发纠纷。
: q- g: S; p' g5 c& l. l' K" F$ {0 X0 r" E+ f8 f1 v
(四)其他争议! O: z$ a, d4 l
) B& Q. F! D( G) j1 ? Y/ N3 k% V
一是不合理的物价评估和第三方鉴定引发的争议。保险公司与汽修厂或消费者对车辆定损金额发生争议时,汽修厂往往会指导客户通过第三方机构评估车辆损失;有些消费者在事故发生后不向保险公司报案,直接找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价高于市场价后再对保险公司进行起诉。而目前各类物价评估、鉴定机构质量参差不齐,有些机构只做对付费方有利的评估结论,对汽车配件、工时费等的评估价格一般高于市场价格。由于缺乏有公信力的参考指标,法院往往直接采纳作为第三方的物价评估机构的结论,做出不利于保险公司的判决,由此引发保险公司与汽修厂和消费者的矛盾。
4 d# T9 I" U. }# U1 W$ `+ r0 Q3 e9 H! C. D& V! d
二是对保险条款的不同解释引发的争议。由于部分保险条款的不完备性,导致很多客户和保险公司之间的纠纷,来自对合同用语的歧义解释。如不少保险公司要求消费者对进口品牌车投保指定专修险种后,才能到对口进口车服务站“无差价”理赔维修,而消费者即使未投保相关险种也往往坚持要求到指定专修厂修理。
( E* e; D8 i$ k3 o/ `7 O; j0 C/ A0 Y0 P2 Z
三是在施救费差价等问题上存在争议。目前,由于行政干预、市场垄断等原因,施救服务费用较高。如高速路出险后的施救工作被个别施救公司垄断,乱收费现象普遍,“天价施救费”屡被曝光。而保险公司往往按照地方政府发布的相关收费标准予以核价,这些收费标准有些久未更新,价格远低于市场水平,消费者往往不能接受,由此出现理赔难问题。* s! b2 f* m- s+ ]6 \, H9 h" l
5 e6 F( S- a- s: I5 p- k* P0 ]. j; f8 r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