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2日19时25分许,樊某无证、醉酒后驾驶无牌号二轮摩托车从福建莆田市涵江后郭往涵江城区方向行驶,撞倒行人陈某致其死亡,摩托车乘车人孟某轻微伤及本人轻伤的后果。3月19日,涵江交警大队依法作出事故认定,樊某负本事故的主要责任,陈某负次要责任。后樊某逃跑。3月25日,福建莆田市涵江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交通事故处理中队将樊某上网追逃。 3月27日上午,井陉县公安局秀林刑警队获悉樊某逃回井陉家乡,立即派民警驱车赶往樊某家,未见踪影。后经细致工作,掌握了樊某的去向,随即赶到县城一家宾馆将樊某当场抓获。 目前,已将犯罪嫌疑人樊某移交福建莆田市涵江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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