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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遇警察查车,这位司机眼神飘忽。拦停后,竟在其后备厢内搜出了长约70厘米的一把大砍刀。民警当场收缴砍刀,还对司机进行了教育和处罚。 近日,一辆黑色捷达汽车经308国道青银高速口治安卡时,栾城县公安局南高派出所副所长丁超、民警韩伟卿发现司机神情有些不自然。随即,民警从司机刘某驾驶的捷达车的后备厢内发现一把大砍刀。询问得知,刘某,41岁,石家庄市新华区人。他交代称,这把大砍刀是儿子偷偷放在车内的,自己并不知情。 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民警将砍刀予以收缴,并对刘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和行政处罚。 面对民警的批评教育,刘某低下了头。在此,民警提醒广大市民,携带管制刀具属于违法行为,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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