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石家庄市枢纽中心了解到,自2014年2月26日24时起,河北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相应调整为0.030元/人公里。 按照市物价局内部明电关于转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冀发改传[2014]9号)文件要求,根据省物价局、交通运输厅《关于实行道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冀价经费【2012】11号)的规定, 据介绍,公路客运的燃油附加费是直接计入票价,因此石家庄市枢纽中心所属的5个客运站将按照油价调整后我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为0.030元/人公里,对现有票价进行调整。枢纽中心积极组织和协调各运输企业加班加点的工作,重新核算票价,并完成了向运管、物价部门备案等程序。 据悉,枢纽所属5个站共有382条线路,此次调整票价涉及246条线路(包括中途站点),占到了线路总数的64%,上调的区间为1元至4元(例如:石家庄—黄骅,原有票价为79元,现调整后为80元;石家庄—闻喜,原有票价177元,现调整后为181元)。 目前,运河桥客运站、客运北站、白佛客运站、西王客运站、南焦客运站将于2014年3月6日零时起,开始执行新的票价,并提前一天进行公示,提醒广大旅客注意。 ' a" }. a# V$ E) j% f"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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