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该计划,包括11处绿地下方的公共停车场在内,石市将在2020年底前在主城区建设23处公共停车场,共增加停车泊位1.2万个。其中,利用规划公共停车场用地,建设公共停车场8处,今年底前先完成西二环东侧北二环北侧、南焦街西侧南二环南侧、石清路西侧大安舍路北侧等3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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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绿地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11处,其中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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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生路南侧(平安大街—建设大街)
2、中华大街东、石太铁路南
3、赵卜口新村北门前绿地
4、天滋嘉鲤中间绿地
5、谈固东街与中山路交叉口东北角
6、谈固国瑞城北侧绿地(跃进路南,谈固大街至谈固东街)
7、维明大街兴凯路西北角
8、东购银座对面,中山路南侧
9、西二环南二环东北角
10、南茵东街西侧,仓丰路北侧
11、火车站东广场绿轴(绿轴3号线以北、塔南路以南、京广西街以东)
3 D4 A) B7 N: |8 j6 z/ } [同时,2020年底前,完成火炬广场地下停车场、中山体育馆操场地下停车场建设;利用交通场站综合设置公共停车场2处;充分挖掘现有道路资源停车潜力,采用“平便道、建车位”等多种形式,在保证通行的条件下设置公共停车场;恢复老火车站站前广场地下公共停车场。
2 W2 D! }- x+ ]' P5 g此外,结合老旧小区整治,在充分征求业主意见、保障消防通道畅通的基础上,规范施划停车泊位;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在充分征求业主意见基础上,利用空闲土地或通过“拆小房,建车位”等多种形式,在合适的区域采用地上、地下、机械式等因地制宜的方式建设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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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员各级医院、体育场馆、艺术文化场馆等,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尤其是边角闲置土地,多渠道、多形式在按规划要求配建停车场的基础上,增建公共停车场,最大限度增加公共停车泊位,减少并尽可能消除占道等待进入本单位院内停车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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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中提出,各建设主体可以通过多种形式筹措资金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采用ZF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并按照一定比例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对于本《计划》中确定的公共停车场,建成后,其停车泊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给特定单位或特定个人长期固定使用或占有,不得分割销售停车泊位或以租赁形式变相分割销售停车泊位。收费相关政策按照市发改委等四部门《关于明确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相关政策的通知》(石发改经费〔2018〕1041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