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创城时代”省会交警将继续坚持创建工作管理状态不放松,测评标准不降低,精细化、常态化推进“后创城时代”的各项工作。
. h# c% @0 P: y: v4 X' v! |倡行《石家庄市公共文明条例》人人有责;贯彻城市文明交通畅通计划我们在行动,执行交规“新20条”,省会交警持续在发力。
1 s: q5 ^$ q2 L2 T7 z( f治理违停* D- A2 C( [% z7 n3 c( y
省会交警针对辖区内,主要街道人流密集,车辆违停现象突出的现象,依法整治车辆随意停放,营造治理违法停车严管高压态势。8 C+ l" M! F& ~
$ }: W: q! w/ G# r. @% _车辆乱停乱放极易造成交通堵塞,使道路通行能力降低,延误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宝贵时间。省会交警提醒广大市民,希望大家自觉合理使用免费停车位,避免长时间停留,让免费停车位能够循环利用起来,让这一公益举措真正惠及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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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地桩
% [; }) P$ @3 i- u9 M/ l. L近日,省会交警继续加大力度,对辖区内非法安装的地锁进行拆除,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 }1 B. b6 `& r. H$ i% `
拆除前和拆除后 道路属于公共资源,严禁私自占有使用。省会交警拆除私装地锁,既美化了路容路貌,扫除了出行障碍,更为沿线群众出行营造了一个安全的路域环境。下一步,蜀黍将加大巡逻管控和清理力度,带着“问题”上路,定期“回头看”、打“回马枪”,真正还路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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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i! J: b( M2 x' V: B$ f& t, P清理僵尸车近日,省会交警对长时间停放的“僵尸车”进行了处理,最大程度的还道于民,让这些道路“垃圾”远离大家。 8 p8 M6 z+ O; L7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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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会交警表示,近期还将组织各大队加大巡逻力度,深入排查“僵尸车”,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确保在日常巡查中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对于长时间未检车、已到达报废标准的,或是妨碍道路通行的车辆将依法予以取缔。 相关阅读 《石家庄市公共文明行为条例》规定本市公共文明行为基本规范: 遵守交通规则,行人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驾驶车辆文明礼让,不争道抢行。 在此,省会交警提醒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做到守法出行,文明出行。
+ f4 B% r# A3 l3 _& @3 m& V* q《石家庄市公共文明行为条例》规定本市禁止下列不文明行为: 禁止擅自在公共道路及道路两侧设置停车泊位、车位锁、隔离桩、栏杆及其他影响通行的障碍物。 省会交警提醒大家:道路资源属于公共资源,任何个人任何单位都无权私自圈占公共用地或者设置停车泊位。对于非法占用蓝色免费停车位的行为,省会交管部门始终坚持高压打击态势,发现一起,严查一起。
; S& G3 t/ s& G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向车外抛掷物品,违反规定使用远光灯、鸣喇叭、变更车道、超速行驶、追逐竞驶;违反规定停放车辆和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根据驾驶车型、道路、超速情况不同,对超速行为共分为 57种处罚,轻则警告,重则一次记满十二分。 目前,省会交管部门通过双微、媒体等持续对开车时接打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 违法停车影响道路通行是造成交通拥堵的一大原因,广大驾驶人要借助免费停车位、潮汐停车位、临时停车位停车,或者到正规的智慧泊车处停车,保证车辆有序合法停放。 驾驶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超速行驶,违反规定停放车辆; 行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在机动车道上行走或者闯红灯、跨越交通护栏。 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一直是省会交警整治的重点之一,针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越线停车、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持续加大整治力度。省会交警也将持续对行人、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1 p# b0 U" x1 E7 ^7 k- z长期占用道路和路边泊位的车交警部门将持续、严厉进行治理,市民若发现违停车辆、私装地锁等违法行为欢迎举报 ; J4 r4 c" G2 ?% j% K8 L2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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