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省大气办发出通知,区域二城市唐山、沧州市于1月17日24时解除区域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区域一城市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衡水、邯郸和定州、辛集市于1月18日24时解除区域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受冷空气过程影响,1月17日夜间至18日夜间全省扩散条件逐步好转,气象条件有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本次区域二城市唐山、沧州市重污染天气过程于1月17日结束,区域一城市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衡水、邯郸和定州、辛集市重污染天气过程将于1月18日结束。
( P7 G. i2 |3 ^$ a/ y' ]" 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