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家庄ZF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石家庄将把中部地区打造成功能设施完善、生产要素**、科技装备先进、经营模式创新的样板区域,引领全市现代农业发展;东部“第六产业”集群发展,成为环京津重要的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西部生态农业产业形成规模,成为京津和周边地区生态休闲旅游**地。同时,石家庄还将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到2020年,实体农民合作社达到4000家以上,家庭农场发展到1500家以上,现代农业发展活力实现新提升。 通过1-2年努力 形成环中心城区都市农业休闲观光带 意见提出,石家庄将调整农业区域结构。按照中、东、西农业区域布局,中部“都市农业”板块重点发展都市休闲农业,力争通过1-2年努力,建成3个省级现代农业园区,10个市级园区,带动发展一批专业特色园区,形成环绕中心城区的都市农业休闲观光带。到2020年,将中部打造成功能设施完善、生产要素**、科技装备先进、经营模式创新的样板区域,引领全市现代农业发展。东部“第六产业”板块重点发展优势农业集群,积极承接京津农业外迁功能,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集群式发展。到2017年,围绕粮食、蔬菜、畜禽、果品等优势产业,建设一批年销售收入过百亿元的“领军企业”,打造东部“第六产业”集群。到2020年,东部“第六产业”集群发展,成为环京津重要的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西部“山区开发”板块重点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在实现太行山全域绿化的基础上,复制推广赞皇、平山经验,坚持林果产业片区建设和山区综合开发“齐头并进”,到2017年,每个县(市)、区着力打造1-2个规模万亩以上,投资亿元以上的生态富民园区,构建“山绿、果丰、农民富”的西部生态发展格局,变“绿水青山”为“金山银山”。到2020年,西部生态农业产业形成规模,成为京津和周边地区生态休闲旅游**地。 到2020年 石家庄家庭农场将发展到1500家以上 石家庄将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鼓励农户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鼓励农户将承包土地经营权作为股权,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或参与合作社进行集约化经营。引导龙头企业与合作组织有效对接,发展“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采取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形式,将加工、销售环节的部分收益让利给农户。同时,开展“创造一个名牌,激活一个企业,带动一片产业”活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认证产品数量达到600个以上。 同时,石家庄将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并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产品市场+家庭农场”等多种经营发展模式。以新型农民合作社和生产有规模、产品有品牌、经营有场地、设施有配套、管理有制度的“五有”家庭农场为重点,集中打造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管理规范、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2020年,实体农民合作社达到4000家以上,家庭农场发展到1500家以上,现代农业发展活力实现新提升。同时创新农业金融服务,试点“信贷+保险”、“公司+专业组织+农户”等金融服务模式,吸引城市资本进农村,缓解农业融资难问题,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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