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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品"的一场大胜 本田告双环侵权反赔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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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9 20:04: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经过12年的漫长纠纷,本田诉双环S-RV侵权CR-V外观专利的案子在近日告一段落,考虑到当前国内汽车行业山寨成风而不受惩罚的现实,本田的败诉并非多大意外。但是,令无数人震惊的是判决的反转,本田的起诉不但没有成立,还要赔偿双环汽车人民币1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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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在于双环将其产品来宝S-RV销量不佳和提前停产归咎于本田,认为本田对中国竞品进行打压封杀以求独大,牟取不正当竞争利润。对此,双环提起反诉,要求法院否认己方侵权,并判处本田侵犯了双环的合法经营权和名誉权,索赔人民币36574万元,并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汽车业已山寨成风

“山寨”一词来自香港、深圳一代。在香港,小规模经营的工厂或家庭小作坊被称为“山寨厂”,其出产的产品也被港人讥之为“山寨货”。深圳则是从上世纪90年**始,随着走私手机进而发展到简单地模仿制造。

曾有学者声称,山寨现象是市场经济培育期的必然现象,“山寨模式”是发展中国家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且不说观点是否恰当,至少从汽车行业的发展事实来看,这样的现象的确广泛存在。

双环SCEO

除了以上提到的双环S-RV与本田CR-V在外观上相似度较高,国内还有众多相似的剧情在持续上演,如双环小贵族与奔驰smart、双环SCEO与宝马X5、陆风X7和路虎极光、瑞风A**奥迪A6、比亚迪F3与丰田花冠、众泰T600与大众途观等等。

山寨并不等于侵权

在此次案例中,本田认为双环来宝S-RV车型侵害了CR-V外观设计专利权,然后于2004年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制止双环侵权行为,停止生产销售“山寨车型”,并赔偿本田经济损失。然而,法院最后认定来宝S-RV和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本田CR-V经过主要技术特征相比对,在整体观察及细部比较上存在明显差异,两者不构成近似。

在当前的国内汽车行业中,山寨尽管普遍存在,却非简单地被认定为法律上侵权。本田败诉,对很多人来说并不意外,此前闹得沸沸扬扬的宝马起诉双环抄袭X5一案也仅在德国慕尼黑取得了胜利,在意大利、国内就没有类似的结果了。另外,路虎与陆风、保时捷与众泰等纠纷也暂时没有结果。

眼看着自家产品被山寨,却无法获得法律上保护,已经成为不少跨国企业无奈的遭遇。因为汽车作为复杂的工业产品,前后左右都构成设计要部,而法律上的侵权得多个要部近似才构成侵权,如果只是借鉴一个宝马的车头、路虎的车尾等局部设计,目前国内法律是不认定其构成侵权的。

山寨将往何处去

山寨就没人治得了吗?至少在双环的案子里,山寨的一方还是落幕了。2016年2月29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81批)》目录,根据该目录,双环等13家公司被撤销乘用车生产资质。

从山寨开始,的确是很多自主品牌开山创业的真实写照,但并非中国特色。日系起家抄袭欧美,后来韩系抄袭日系,山寨、模仿是一条很多后来者实现快速发展的捷径。至于最后的结果,要么灭亡,像双环这样的企业;要么完成原始积累后华丽转身,走向正向开发之路,这也是当年日系、韩系以及如今多家主流自主品牌选择的道路。

在一个价值观混乱的时代,经济增长经常被认作是唯一的硬道理,而与之相伴的文明、法治显然有时跟不上前者的脚步。面对知识产权纠纷,法律还有待完善,同时还有消费者的“用脚投票”,支持原创、鼓励创新应该成为一个有追求的国度及其国民的传统。

本田状告双环侵权不成反赔1600万,是双环在法律上的一次胜利,但法律之外的讨论,恐怕还将持续很长一段时间。


  e! W* F0 w! C& x, w6 A
 楼主| 发表于 2016-4-29 20:05:40 | 显示全部楼层
山寨是国产汽车中的普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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