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53214|回复: 0

2月起河北人用医保卡要遵新规 严禁9种骗保行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1-19 10: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转借医疗保险凭证将被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医疗机构不得允许参保人员冒用他人名义就医……

  《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12月10日省ZF第7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哪些人要遵守新规?

  《管理办法》提出,本办法所称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医疗机构、药店绝不能这么做!

  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在提供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过程中,不得有下列九种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或者造成基金损失的行为:

  允许非参保人员冒用参保人员名义或者参保人员冒用他人名义就医;

  允许使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非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或者参保人员按规定应当自费的医疗费用;

  使用伪造、变造的诊断证明、病历、处方等证明材料或者虚假医疗票据、收费明细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办理虚假住院或者虚记医疗费用;

  不根据病情诊治需要,滥用大型设备检查、贵重药品治疗,或者向参保人员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疗服务;

  允许使用基本医疗保险凭证套取现金、有价证券或者购买日用品、食品等非医疗用品;

  将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信息化结算终端设备出借、转让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违反价格管理规定收取需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其他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或者造成基金损失的行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