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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石家庄公路主枢纽组织管理中心按照省物价局有关规定,自2014年12月26日24时起,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相应调整为0.006元/人公里。公路客运的燃油附加费是直接计入票价,因此枢纽中心所属5个客运站将按照油价调整后我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0.006元/人公里的标准,对现有票价进行调整。枢纽中心积极组织和协调各运输企业加班加点工作,重新核算票价,并完成了向运管、物价部门备案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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枢纽中心所属5个客运站共有387条线路,此次票价调整涉及233条线路,占到了线路总数的60%,下调区间为1元至4元。运河桥客运站、客运北站、白佛客运站、西王客运站、南焦客运站于2014年12月31日24时起,开始执行新的票价,并提前一天进行了公示。另外,记者从石家庄客运总站了解到,该站也有25条客运线路下调了票价,区间为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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