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自2014年10月23日零时起,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相应调整为0.018元/人公里。 由于公路客运的燃油附加费是直接计入票价,因此枢纽中心所属南焦、白佛、西王、运河桥、客运北站等5个客运站将按照油价调整后我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0.018元/人公里的标准,对现有票价进行调整。枢纽中心所属5个客运站共有387条线路,此次票价调整涉及228条线路,占到了线路总数的59%,下调区间为1元至4元。例如:石家庄-沧州,原有票价为76元,现调整后为75元;石家庄-运城,原有票价186元,现调整后为182元。各站将于10月23日零时起,执行新的票价,并提前一天进行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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