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子、超低的价格,心动的购房者交了十余万购房款。但一年后他还是没能拿到房,找到实际房主才知道原来这房子的钥匙都是借去的。10月14日,井陉县公安局微水刑警队成功破获一起涉嫌诈骗的案件。 2013年9月13日,井陉县梁某从亲戚处得知张某有一套位于县城某小区的现房准备便宜出卖。于是,梁某和妻子联系了张某看房。看完房,梁某夫妇很满意。而张某说,这套房子的房主是吴某,吴某的妻子调到石家庄工作后着急在市里买房要交首付缺钱,急于卖房就答应低价卖给他,可他手中的钱刚借出去,无法拿出10万元现金,所以想把房子转卖出去,“你先给我10万,半个月后房子就能过户到你名下。” 好不容易遇到既满意又便宜的房子,梁某当即到银行取了10万元现金交给了张某,张某还现场写了一张收条。但随后两天,张某又找到梁某家中,以房屋过户需要花钱为由,又要了1.8万元现金。梁某听说一两天就办过户手续和交钥匙,所以这次没让张某打收条。 几天后,梁某向张某索要钥匙无果后,在表弟的见证下,让张某写了一份卖房协议,协议上写着张某将位于某小区的一处房产出售,梁某已付给张某11.8万元购房款,并且,张某承诺于2013年10月7日前将房产过户手续办好。 几天后,交房的日子到了,可张某还是没能将房屋手续交给梁某。他再次找到张某时,张某答复梁某说为这套房子的事,正与房主吴某打官司。后来,梁某要求张某还钱时,张某也一直以种种理由推托,拒不还钱。 2013年11月,梁某通过各种关系寻找房子的实际主人。他终于找到了吴某,经询问才知道,吴某的这套房子自始至终就没有过要出售的意思,只是前些日子张某的妻子找到他,想看看这套房子的装修,他才将钥匙借给了对方,但没想到张某拿着这把钥匙后,竟会拿着钥匙约梁某看房。 今年9月10日,梁某向井陉县公安局报案。井陉县公安局微水刑警队接警后,立即立案侦查,确定张某有重大诈骗嫌疑,对张某进行布控抓捕。10月14日7时50分,民警发现张某到学校送孩子上学时,将其成功抓获。经审讯,张某对虚构卖房事实诈骗梁某11.8万元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房产交易涉及金额较大,市民应提高警惕谨防被骗。石家庄市新华凯佳法律服务所副主任张少辉说,购房时,首先审查所购房屋的所有权以及售房者资格是否合法,同时还应到当地房管部门查证房产是否涉及第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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