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开发商再说送飘窗、送露台你得看仔细了 □本报记者 陈霞 买房送入户花园,送免费大露台,买别墅送顶层,此类买房送面积一直都是开发商促销宣传的卖点,而且也让购房者觉得物超所值。然而,从7月份开始,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发布的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以下简称:新《规范》)规定,开发商常用的飘窗、双层挑高露台、地下室等赠送空间,将不再以全赠送的形式出现。这意味着接下来的户型审批中,开发商惯用的送飘窗、送露台、送地下室等“偷面积”促销手段将大幅减少了。 买房赠面积,开发商客户都高兴 “买2室户型可以送一间5平方米的小茶室”,“买别墅送花园”,“买跃层送40平方米大露台”……近年来,省会房地产市场上经常可以看到类似宣传语。“花80平方米的钱可以得到100多平方米的实用面积,这多出来的还不用交取暖费,对我们购房者来说太合适了。”开发商免费赠送面积对于购房者也可谓是一道杀手锏,正在买房的王女士毫不讳言,自己选房子会优先考虑开发商多赠送面积的项目。省会某楼盘销售人员表示,买房送面积已不能算是一种噱头,“赠送面积的房子住起来更划算,既能加速楼盘销售,也能让客户得到实惠,是目前比较常见的促销手法”。 “近年来,开发商与设计单位越来越精明,偷面积已经成为每个楼盘的必修课。”有业内人士透露,旧版规范中规定“阳台只算一半面积”,因此这些开发商赠送给业主的面积,其实多数是开发商钻政策空子“偷来”的面积。开发商利用建筑设计“偷面积”最常见的手法还有将飘窗位置直接落地,将房间的空间扩大,还有层高不超过2.2米的空间都不计算面积,这些都让开发商“大有文章可做”。 新规趋严,再想“偷面积”难了 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等等。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新《规范》要求,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米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米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这也是新规中变化最大的一条。相比之下,按照旧版《规范》,飘窗是不算面积的。业内人士表示,这也是此前许多开发商在售楼时经常提到的“赠送飘窗”优惠。不过以后,这种说法恐怕行不通了。 另外,新《规范》要求,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则按照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而在旧版的《规范》里,建筑物的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来计算。这也是新规中变化比较大的一条。业内人士表示,这意味着今后开发商想通过面积计半的内阳台,也叫“入户花园”作为营销噱头的难度加大。 已审批及在售项目不受影响 新《规范》的落地实施引起了部分市民担忧:今后“送面积”的房源将越来越少,这类房源价格会不会因此水涨船高?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尽管新《规范》的实施时间是今年7月1日,但根据规定,在这一时间之前已完成规划审批的楼盘,仍按原先的规定执行。也就是说,目前已审批及在售项目不受影响都仍按原先规定执行。目前省会此类房源充足,短期内不大可能消化殆尽,因此购房者不必过于担忧。 对于新规,省会房地产市场业内人士表示,新《规范》对市场真正产生影响预计要过几个月时间了。在“送面积”行为中获益最大的实际上是开发商,购房者受惠有限。新《规范》的实施将使房地产市场更加规范,相关房源价格不会因此出现大的波动。 还有业内人士提醒购房者要理性看待“买房送面积”,根据自己的住房实际需求去衡量,再决定是否要购买。如果只是冲着“赠送”面积出手,一旦户型设计不合理,就会增加购房者后期装修成本,甚至造成使用不便,那就得不偿失了。 8 G% ?& q! b" \9 A9 D) T2 S4 I!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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