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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驾”比酒驾更甚 入刑当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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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4 15:44: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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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驾”比酒驾更甚 入刑当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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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驾的危害,可以说人所共知。自从“酒驾入刑”以后,国内针对酒驾的治理可谓是一浪高过一浪,这不仅使社会发生的酒驾事件越来越少、而且也进一步提升了社会大众“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自觉意识。这不能不说,“酒驾入刑”给全社会所带来的警示作用是非常显著的。而现在,在社会上又出现了比酒驾更危险的毒驾,虽然说,毒驾的范围并不像酒驾那样具有普遍性,但由于它所发生的事故危害率更高,这就不能不引发社会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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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毒驾来说,由于吸食毒品的当事人清醒程度几乎为零,自然就会对驾驶形成难以想象的影响。再加之“毒驾入刑”并未纳入社会安全保障范畴,这就更使得毒驾的隐患问题剧增。在这种情况下,靠什么来预防,又靠什么来消除毒驾的危害,显然已经成为全社会的新课题。所以,在社会上已经意识到毒驾不可小视的时候,就更应该以急事急办的态度对待毒驾,这才是对社会负责任的做法。可能是由于毒驾与酒驾,拥有着很大的相同点与不同点,人们就更愿意从危害程度去比较。这就需要在法律层面、执法力度以及教育等方面,认识到毒驾的危险特点与危害程度,只有这样,毒驾对社会所形成的影响,才能尽可能的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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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驾入刑”为何刻不容缓

    记得在“酒驾入刑”的过程中,一时间也曾引发了社会不小的争论。这是因为,酒是人们为人处事与解消疲劳的常备饮食,如果将其直接从法律上禁止,可以想象,人们面对酒驾时的矛盾心理。尽管,一些自以为酒量了得的好酒人群,确实对酒驾很不以为然,但正是通过酒驾的入刑以及在治理酒驾时的人人平等,最终使得杜绝酒驾能够真正的深入人心。而对于毒驾问题,虽然属于相对的极少数群体行为,但由于存在着特定的危害以及发生的不确定性,所以说毒驾更甚于酒驾,显然是急需要通过入刑来加以规范的,这才是科学合理对待毒驾的态度。

    毒驾既然与酒驾相比危害更甚,为什么仍未入刑,这确实让普通百姓有些百思不解。一方面是国内法律规定,贩卖与吸食毒品本身就是犯罪,为什么对于毒驾的行为处理,最高刑期仅仅是被判处两年的有期徒刑;另一方面由于毒驾的实施范围较小,但其隐蔽性更难以让普通人识别,这就更加对普通人群形成防不胜防的威胁。所以,刻不容缓的使毒驾行为入刑,不仅可以有效的威慑犯罪,而且也会使社会大众真正的能够警觉起来,这才是最大程度限制毒驾蔓延的最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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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理毒驾政府当以身作则

    对于毒驾的治理,很显然是政府最需要刻不容缓解决的问题。至于毒驾从发现、到应对,可以说普通百姓几乎一无所知,而相应的危险系数又是远远高于酒驾所带来的影响。这样的问题与矛盾,也只能通过政府行之有效的治理以及刻不容缓的推进毒驾入刑,这才是真正防止毒驾蔓延的关键。甚至可以说,毒品所具有的令人无意识作用,显然是要超出酒精的N多倍的!这样一来,毒驾的每一次行为,都很可能会给社会带来巨大的危险。这就不能不需要政府行动起来治理毒驾,否则就真的无法向社会交代了。

    对于毒驾的治理,其实公安部早已经部署过相应的行动,为此查处毒驾已达到近三十万次,但与之相关的处罚,确实仍存在着值得商榷的地方。一是处罚的不够严厉,使已发生的近三十万起毒驾行为,仅吊销近一半人的驾驶执照;而纵然就是涉及到刑事,其最后的判决也不过两年,这显然存在着对毒驾震慑作用不足的问题。所以,要想让毒驾不至于更大程度的危害社会,只有加大惩处力度以及尽快让毒驾入刑,这才是还社会百姓以公道的关键。

    其实,针对毒驾问题,在已经意识到其严重危害的情况下,不仅需要刻不容缓的推进“毒驾入刑”的程序,还需要从教育、管理、预警以及重点监控等多方面对毒驾问题实施管控,这才能真正体现出社会共同治理毒驾的关键举措。否则,仅仅是发现一起解决一起的应对毒驾行为,不仅会促使毒驾行为的进一步蔓延,而且也会对普通百姓的安全构成极大的隐患。所以,只有更好的治理好毒驾问题,才能真正给社会百姓一个很好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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