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提出,成立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全省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应急响应、检查评估等。指挥长由省长担任。根据重污染天气区域分布以及城市地理位置关系,将全省划分为三个污染控制分区。 区域一的范围是 石家庄(含辛集)、 保定(含定州)、 衡水、邢台、 邯郸市。区域二包含 唐山、廊坊、沧州市。区域三包括 承德、 张家口、 秦皇岛市。按照污染控制分区和污染范围,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划分为三个层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城市预警、区域预警、全省预警。 区域预警划分为两个等级。经预测,区域一内三个及以上相邻设区市,区域二、区域三内两个及以上相邻设区市将发生连续3日300<AQI<500时,该区域城市发布橙色(Ⅱ级)预警。经预测,区域一内三个及以上相邻设区市,区域二、区域三内两个及以上相邻城市将发生1日以上AQI≥500时,该区域城市发布红色(Ⅰ级)预警。 全省预警划分为两个等级。经预测,三个区域各有两个及以上设区市将发生连续3日300<AQI<500时,发布全省橙色(Ⅱ级)预警。经预测,三个区域各有两个及以上设区市将发生1日以上AQI≥500时,发布全省红色(Ⅰ级)预警。 达到城市预警条件时,由各设区市发布本市的预警信息。达到区域预警条件时,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区域内设区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发布本市的预警信息。达到全省预警条件时,由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全省预警信息。 区域或全省预警时,污染程度超过区域或全省预警等级的设区市,按照当地实际情况发布预警信息,并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污染程度未达到区域或全省预警等级的设区市,按照接到的区域或全省预警等级,发布预警信息,并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