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本月12日启用,本报邀交警解读理赔程序 商报讯 (记者 郭秀睿) 据不完全统计,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占了道路拥堵成因的六成以上,每天在兰州市发生机动车刮擦的轻微交通事故在450起以上,因此快速处理轻微交通事故,是确保兰州市道路畅通一项重大举措。记者昨日获悉,兰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将于本月12日正式启用。启用后,快速理赔中心处理哪些事故?发生事故后司机该怎么办?就以上广大驾驶员关心的问题,本报记者专访了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科相关工作人员,就快速理赔中心的具体办理程序为您一一解答。 促畅通 成立快速处理中心 据统计,处理轻微交通事故一般最快需要20分钟,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路面车辆严重滞留,如果事故后再发生争执,加之高峰时段车流量大等因素影响,就会造成严重的堵车现象,给市民出行及安全带来不便。 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双方为了处理事故,还须来回奔波于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之间,不仅消耗了大量精力和时间,而且程序繁琐,群众有意见。为了有效缓解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道路拥堵和不畅问题,为市民群众提供高效、安全、便捷的出行环境,方便群众快速处理轻微交通事故,兰州市交警支队在上级部门和省保监局、省保险行业协会大力帮助支持下,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并结合兰州市交通环境,协调目前兰州市场上11家财产保险公司共同组建成立“兰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这也是兰州市治理交通拥堵工作又一新举措。 无伤亡 即可享受一站式服务 记者了解到, 兰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的成立,将对于不涉及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较小、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事故,或只有财产损失的单方事故,当事人可利用自带录像、摄像设备、手机等固定证据以后迅速撤离事故现场,及时恢复交通,然后前往“快速处理中心”(左家湾188号、甘肃省警察学院向北500米),通过快速便捷的“一站式”服务后即可得到解决。此举不仅保护了当事双方合法权益,而且也保障了道路安全畅通。 遇事故 先拍照或录像 快速理赔中心成立后,如果发生了轻微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驾驶人员应该怎么做呢?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发生轻微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用自带的照相或录像设备对事故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同时到“快速处理中心”拆检定损和办理理赔事宜。 不撤离 可罚当事人200元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应当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如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按照规定,如果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另讯 昨日,甘肃省城市智能交通工程实验室在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正式授牌成立,这标志着兰州市交通管理向着科技化、智能化又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郭秀睿 吴存庆) 可撤离现场的情形 五种情形 不易撤离现场10类事故情形 不能自行协商解决 在这里,交警部门特别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的是,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基本事实清楚,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利用自带的照相机或录像设备(手机等)固定证据,双方确认后撤离现场,到兰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进行理赔,也可以将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方自行协商赔偿事宜,如车辆不能移动或属不易撤离现场的情形应当迅速报告执勤交警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五种情形 不易撤离现场 1.造成人员死亡或受伤的。 2.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原体等危险物品的车辆。 3.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机动车驾驶人无有效的驾驶证。 4.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的。 5.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以及其他不能移动的情形。 10类事故情形 不能自行协商解决 需要提醒广大驾驶员的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自行协商处理,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1.发生在21时至次日6时时间段的道路交通事故; 2.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3.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4.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6.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7.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8.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9.事故车辆在外省(区)投保交通事故强制保险且损失超过交强险范围的; 10.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方当事人逃逸的。 现场处理应当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相互查验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保险凭证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 2.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拍摄留存能够反映事故车辆在道路上的位置、各方车辆号牌、碰撞部位的照片。当事人可以使用任何能够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摄影、摄像器材记录事故现场情况; 3.迅速撤离事故现场,将事故车辆移至附近不妨碍交通的地点。需要申请保险理赔的,在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顺畅的地点后,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 提示 协商损害赔偿应符合以下规定 记者了解到, 记录事实应当共同填写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损害赔偿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协议书》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种类和号牌、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等内容。没有《协议书》的,当事人应当将上述内容以文字方式予以记录,由当事人各方共同签名。其他条件符合本办法理赔规定的,承保保险公司理赔时应当认可上述文字记录。 (一)无需保险理赔的,可以在平等自愿原则下协商并履行赔付。 (二)需要申请保险理赔的,按下列步骤进行: 1.向保险公司报案后,到就近的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或保险公司指定的地点进行事故损失查勘定损和理赔事宜;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自行协商或者在保险公司查勘定损人员指导下协商赔偿责任; 3.在事故损失查勘定损后,获取查勘人员出具的交通事故损失确认书; 4.按规定填写保险金索赔申请书,并根据与保险公司的约定,持相关材料到快速理赔中心办理保险理赔。 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填写《协议书》的“协商结果”部分,由各方当事人签名后各持一份。协商不成的,应当立即报警。 : K- `3 r$ x" r: s$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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