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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临近,为确保道路平安畅通,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提前部署,完善措施,要求各地公安交警提前研判,加强督导,以确保群众出行顺畅,平安。 据介绍:清明期间,群众春游踏青、祭祖扫墓活动大量增加,节日前后的周末假期及小长假时段将出现旅游、自驾出行高峰。同比分析,重点景区、公共墓区、农村山区的春游线路、赏花线路、扫墓线路,将迎来人流车流高峰,极易引发区域性、时段性拥堵;自驾小客车、中短途客车、农村面包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超速行驶、强超强会、超员载客、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将明显增多,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气象部门预测,清明前后我省雾霾恶劣天气较多,将给道路交通带来较大影响。各地交警将提前预测研判节日前后出行趋势、天气状况、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特点,明确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行为,提前制定针对性方案预案,提前进行工作部署。各地将严格落实领导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支队领导带队深入重点县市、重点线路明查暗访,及时通报督导检查情况,发现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针对清明前后春游踏青、祭祖扫墓出行的特点,各地将最大限度地把警力、车辆、装备投向路面,提高路面见警率、纠违率、管事率。强化巡逻管控,将执勤警力向节日前后周末、小长假、早晚高峰时段,景区、墓区、农村山区、城市出入城路段倾斜,加强临水、临崖、急弯、陡坡、桥隧、高速互通等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管控。强化重点整治,集中开展超速行驶、强超强会、超员载客、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加大现场纠违查处力度,集中查处“三不”、“三违”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打整治声势。广泛发动乡镇政府、农村派出所、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村道路安全协管员,加强对县乡村道的巡查管控,协助查处酒后驾驶、超员载客、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强化交通组织,提前规划景区、墓区、出入城线路,通过宣传引导、交通诱导、交通管制等措施,引导车流避开高峰时段、大流量路段,减少局部交通拥堵。强化现场指挥疏导,通过增设临时停车场,分时段通行等措施,加强停车管理,防止大面积的交通堵塞。协同相关部门,加大对景区、墓区、收费站点以及学校、医院等人流车流集中区域争道抢行、乱停乱放、黑车揽客、占道摆摊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防因乱致堵。 4月5日至7日清明节假期,国家将继续实行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各地将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共同研判交通流量集中路段和交通拥堵易发节点,共同细化完善免收通行费期间的疏堵保畅工作预案,做到一路一预案,一点一方案。加强收费站的交通组织疏导,引导收费车辆与免费车辆分道行驶,提高通行效率。加强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路段的疏导管控,交通流量高峰时段在服务区外设立指挥疏导岗位,防止进服务区车辆排队挤占行车道。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和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清障施救单位将救援车辆、清障车辆和装备摆放到重点路段,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故障等情形,快速施救、快速清撤现场,严防发生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 清明假期时间短,群众出行更加集中。各地公安交警将提前掌握本地祭祀、扫墓、旅游等活动安排,针对超大交通流、极端恶劣天气、交通大拥堵、突发交通事故等情况,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防患于未然。同时,针对近期雨雾天气多发的特点,加强与气象、交通、养护、施救单位的协调,及时发布恶劣天气信息,加强巡逻压降行车速度,屯警路面快速处警清障。对易积水、易团雾、易发生事故的路段,增设警示提示标牌,警示驾驶人减速慢行。针对易堵点段,落实一个路段一个专班、一个堵点一个方案,坚持未堵先疏、小堵即疏。针对大流量交通特点,提高处警效率,城市出入城通道、高速互通路段、景区墓区等易堵路段采取快速巡逻处警。出现车辆滞留、交通拥堵时,主动协调相邻交警部门联合处置。 落实“两公布一提示”要求,4月2日前公布清明节期间交通状况预判情况和交通组织预案,公布辖区道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发布交通安全预警提示,服务引导群众出行。在研判交通流量变化趋势的基础上,提前告知群众预计出现车流高峰的时段和路段,提示驾驶人合理安排出行。加强景区道路、城市出入口、高速公路服务区、省际交界路段等车流密集点段的交通安全宣传,通过设置服务台、发放宣传品、播放宣传片等方式提醒驾驶人安全谨慎驾驶。对因超大流量、恶劣天气、交通事故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的,通过路面显示屏、电台广播、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警示提示绕行方式。针对春游自驾出行增多的情况,集中策划组织一轮警示宣传,广泛提示春季自驾出行注意事项,提醒驾驶人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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