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漏油。”“新车有质量问题找谁投诉?”昨日上午,在高新区开元汽车公园,不少消费者围住市质监局“3・15”质量投诉台、法律咨询台,就购买汽车后出现问题如何维权等问题进行投诉和咨询。 现场工作人员告诉洛阳晚报记者,去年10月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出台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开始施行,自此,汽车的三包规定就从一般商品的三包规定中独立出来,有了专门的、具体的处理办法。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关于汽车,出现5种情形消费者可退换。(见下表) 专门负责受理投诉的工作人员介绍,新规定施行以来,他们只接到过7起投诉,大多为发动机漏油、离合器啮合不好、车体生锈等问题。根据汽车三包规定,购车后出了问题,维修2次仍不行就可以退换。因此,工作人员提醒大家,在每次维修时,消费者一定要在三包维修卡上留下记录,如果出现纠纷,汽车需要检测,则要到专业检测机构检测,这些检测机构出具的仲裁检验报告和质量鉴定报告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下一步诉讼的证据。 如果消费者遇到汽车质量问题需要调解,可拨打市质监局热线63936426或市工商部门热线12315。 汽车出现下列5种情形可退换 ●情形一: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60天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汽车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等情况的 ●情形二: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条、车身当中的同一主要零件累计更换2次后,仍然不能正常使用的 ●情形三: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情形四:严重的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作2次修理仍然没有排除故障,或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情形五: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
0 O4 W; Y2 Y# _& g* 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