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船夫 发表于 2016-5-21 19:02:02

奇瑞年产20万台缸内汽车直喷发动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本帖最后由 森林船夫 于 2016-5-21 19:03 编辑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万台缸内汽车直喷发动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万台缸内汽车直喷发动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验收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日。


      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意见:环验82号


      一.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万台缸内汽车直喷发动机项目位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厂区东南部发动机二厂内,不新增土地。项目在现有发动机二厂内新建缸盖生产线和装配线各一条,缸体框架、凹轮轴、曲轴和连杆生产线通过增加设备、工装等,与现有产品柔性共线生产,增加1.6L和2.0L缸内汽油直喷发动机各10万台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过程包括机械加工、热处理和总成装配试验。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均依托现有配套工程,所产生的污水依托第一污水处理站和第二污水处理站处理(综合污水处理站)。项目总投资为5745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3万元,占总投资的0.41%。项目于2010年3月开始建设,2014年8月建设完成。


      二.2014年3月,委托环评单位编制完成《奇瑞汽车有限公司年产20万台缸内汽油直喷发动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同年5月21日安徽省环保厅以皖环函〔2014〕690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项目于2010年10月动工,2014年6月竣工。2014年6月26日安徽省环境保护厅以皖环函〔2014〕846号文下达了同意项目进行试生产的函。根据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发布《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目录(2015年本)》(皖环发〔2015〕36号)的通知,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委托项目所在市(省直管县)环保部门办理。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工况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该公司针对不同的污染源和污染物采取了相应的治理措施:废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直接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其它工艺废水进入第一污水处理站处理,第一污水处理站选采用“破乳+稀释+加药反应+气浮+过滤”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450m3/d,第一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出水进入公司第二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规模为160 m3/h,最终通过开发区污水管网进入朱家桥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气:机加工过程产生的皂化油雾由工艺设备自带的油雾净化设备净化,再集中通过排气筒外排;曲轴在回火炉淬火时产生少量碳黑尘,经静电吸附除尘后通过1个15m高排气筒外排;发动机热运行试验时产生的尾气最终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外排,热试发动机自带三元催化装置。噪声:主要噪声源为各类机械加工设备,该项目针对噪声源采取了针对性降噪措施。固废:企业设置一般固废堆场,危险固废有废切削油、废油、污泥、含机油的废抹布,定期由芜湖瑞赛克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风险防范措施: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300米,根据现场检查,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学校、医院、住宅等敏感建筑物,能够满足环保要求;企业制定的风险预案和应急措施,并定期演练。厂区车间、污水处理站、事故池目前均采用环氧树脂材料做地面,具防腐、防渗功能。

      验收监测工作于2015年12月14日~15日进行,经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现场检查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回火炉处理出口、热试尾气处置装置出口各项污染指标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废气达标排放,排气筒高度符合要求;3个监控点中非甲烷总烃的监测结果最大值为:1.7mg/m3,颗粒物的监测结果最大值为:0.367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废气无组织达标排放。该项目第二污水处理站出口各项污染指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3J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废水达标排放。该项目昼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噪声达标排放。废切削油、废油、污泥、含机油的废抹布为危险废物;包装废料、废铝屑、废铁屑、废切削油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授权芜湖瑞赛克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委托合肥远大燃料油有限公司、安徽超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处置;铁切屑废料、铝切屑废料由铜陵康达铝合金制品有限公司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运至环保部门指定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


      通过对上述资料的审阅和现场检查,认为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万台缸内汽油直喷发动机项目环境保护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同意该公司上述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建议和要求
      1、加强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日常检修、维护,保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确保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
      2、企业应定期对车间、污水处理站等地面、侧壁进行检查,着重加强切削废料等沥干场所的管理,发现裂、渗情况,及时修理,避免对地下水产生影响。
      3、严格执行危废的各项管理规定。强化全员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意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污染事故发生。
                                 2016年4月28日
       办理部门:芜湖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53-2963098


森林船夫 发表于 2016-5-21 19: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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