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8名领导被训 原因就是大气污染
日前,根据《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问责暂行办法》,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石家庄市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管辖权限,对9个县(市、区)的8名县(市、区)主管领导、5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在前一段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有关县(市、区)应对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被省、市督导组通报。对此,市纪检监察机关成立调查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并根据《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问责暂行办法》,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对晋州市、灵寿县、赵县、藁城区、裕华区、桥西区、平山县、鹿泉区、矿区的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2月3日,市纪委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指出了有关县(市、区)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相关责任人表示,要以这次问责为警示,汲取深刻教训,强化责任意识,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努力把今后的工作做好、做到位。 市纪检监察机关有关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将以这次大气污染问题责任追究为契机,继续深化对“散乱软慵懒贪”问题的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不愿为、不真为、不敢为、不会为等为官不为和工作不在状态、不尽心尽责的行为,并公开通报曝光,以严格的责任追究,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污染环境人人有责 保护环境 人人有责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