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喵小猫 发表于 2016-1-21 10:46:46

省交管局实施“四大行动”

    1月20日,记者从河北省交管局举行的2016年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吹风会上了解到,2016年春运从1月24日开始至3月3日结束,共计40天。河北省各级交管部门将实施春运交通管理“四大行动”。

(于警官展示“春检”标识)
    对参加春运的7座以上客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和微型面包车开展“春检”,并下发了统一印制的“春检”交通安全标识。各地将在春运开始前全部张贴到位。
    所有参加春运的营运车辆,一律张贴“春检”标识;未处理交通违法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一律在春运启动前处理完毕;对动态监控制度不落实、违法车辆和违法数量多、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联合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集中约谈企业负责人,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禁止其车辆参加春运。   
    路面的检查,执勤民警将督促未张贴“春检”标识的重点车辆驾驶人到所属JJ大队申领张贴“春检”标识。并将检查结果录入缉查布控系统,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大力开展重点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以“城市酒后驾驶、农村面包车超员、高速公路超速、占用应急车道等显见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为目标,组织开展三次集中统一行动:1月24日至2月22日(春节前后各半个月),以农村山区道路为重点开展集中整治,严查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2月1日至15日(春节前后各一周),以高速公路为重点开展集中整治,严查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超速行驶、违法停车等;2月8日至22日(正月初一到十五),以城市区为重点开展集中整治,严查酒驾、醉驾交通违法。
    对查处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用足法律手段,严格依法处罚到位,该记分的记分、该暂扣的暂扣。对查处的重点车辆违法行为,在依法处罚的同时,抄告所属企业和企业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对严重超员、超速违法行为,依据《严重超员、严重超速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试行)》立案查处、严肃追刑。
    大力开展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行动
    春运开始前,集中开展“两公布一提示”。1月24日前,通过媒体公布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预判和春运交通管理措施,公布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和恶劣天气多发路段,提示冬季出行安全注意事项。提前向社会曝光一批严重超员、严重超速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典型案例,公布记满12分被取消春运营运资格的车辆和驾驶人。
    春运开始后到春节前,针对群众返乡期间不同阶段出行规律特点和交通、天气、事故等情况,及时编辑、发送春运安全出行提示信息。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推出春运交通安全系列报道,实时播报交通路况信息,曝光严重违法和事故案例。
    春节假期过后,在延续节前宣传措施的基础上,及时调整宣传内容,特别要广泛宣传省局编制的40条交通安全提示信息,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升宣传效果。
    大力开展“情满旅途”便民服务行动
    按照“情满旅途”活动有关部署,以“亲情服务、温暖春运旅途”为主题,主动为司乘人员提供便利,用亲情服务让广大旅客切身体验到春运旅途的温暖,让春运更富人情味、更有温度感。把保畅通放在首要位置。
    春运期间,各地将紧盯环京、环省界高速公路主线站、环设区市高速公路出入口、主要运输通道等重点路段,加强流量监测,及时根据流量变化安排勤务;对易堵点段,做到一点一预案、一段一预案;坚持“未堵先疏、小堵快疏”,把工作做到前面,畅通群众回家路。遇有车辆故障、人员伤病以及车辆、人员滞留的,将主动协调有关部门提供救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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