谜苏糖果 发表于 2016-1-12 10:16:37

汽车反垄断:新车推广期价格限制未获豁免权

   1月7日,国家发改委第三次将汽车业内代表召集到北京开会,集中讨论《汽车业反垄断指南》(下称《指南》)征求意见稿。
   这是自去年8 月和10月后,国家发改委第三次公开向汽车业代表征求意见,下一步即将公开向全社会征求意见。据悉,《指南》有望于今年5月上交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并正式 发布。目前的征求意见稿,已经草拟了大部分条例,接下来会根据各方反馈和专家意见,对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等。
   汽车产业链条的高度垄断,早就进入了国家执法部门的关注范围。2014年起,国家发改委出手频频打击汽车垄断,对奥迪、奔驰、克莱斯勒和东风日产等车企开出合计20.47亿元的罚单。
   但 相关车企普遍反映,由于《垄断法》并没有特定针对汽车行业的条款,过于宽泛,而不知道其在经营过程中,触犯垄断的红线在哪里。在国家相关部门高举反垄断 “大棒”的压力下,汽车业内期待降低汽车经营者合规成本、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的细则出台,这成为《指南》起草的背景。
   《指 南》这一轮征求意见稿有两个最重要的突破:一是明确了备受车企关注的纵向价格限制可主张豁免的常见情形;二是确认车企对后市场配件(双标件和同质件)流通 的管控有哪些权力。这两点是整个《指南》的核心点,对原有利益链条触动很大。在讨论会中,整车厂也站在自身立场,提出了一些意见。
   新车推广期和老车清库期未获豁免权
   在《指南》的起草过程中,车企普遍关注在何种情形下,汽车业经营者能够得到进行合法设置纵向价格限制。在欧美的相关法律和案件中,根据各自市场的具体情况,都提出了豁免情形。其中主机厂是链条的主要垄断者,所以也特别关注豁免权。
   在 最新的征求意见稿中,《指南》列出了四种常见情形,分别是新能源汽车推广期、经销商仅承担中间商角色、ZF采购以及电商销售中的纵向价格限制可以根据《反 垄断法》主张豁免。仅承担中间商角色的经销商销售是指汽车供应商与特定第三人或特定终端客户(如:汽车供应商和经销商的员工、大客户、广告及赞助对象等) 直接协商达成销售价,仅通过授权经销商完成交车、收款、**等交易环节的销售。《指南》认识到该等交易在实践中普遍存在,在该等交易中,授权经销商仅承担 中间商的角色协助完成交易,与完全意义的经销商有所不同。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主机厂普遍要求的新车推广期和老车清库期纵向价格限制的豁免没有列入征求意见稿。这似乎在主机厂意料之外,不少代表在讨论会中向指南起草小组提出了意见。
   一汽-大众奥迪销售部副总经理葛树文表示,在新车上市初期以及车展期间的价格限制既是保护车企研发的投入,也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消费者利益,希望在这种特殊时期能够有价格限制的豁免。1月7日的会议上,大部分车企基本都持这种观点。
   相关主管部门给了各方发表意见的机会,站在自身立场提议很正常。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会长许海东表示,从保护品牌、保护创新的角度出发,应该考虑到对于研发投入的尊重,将新车上市期价格限制也纳入豁免情形。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汽车反垄断:新车推广期价格限制未获豁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