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快件实行实名制
10月30日,省邮政管理局出台《集中开展寄递渠道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规定自11月1日起,我省全面实行实名收寄。同时,自即日起至明年3月底,我省集中开展寄递渠道清理整顿专项行动。 方案要求,寄递企业须严格执行实名收寄措施,自11月1日起,除信件和已有安全保障机制的协议客户快递、通过自助邮局(智能快件箱)等交寄的邮件、快件外,一律要比对核实寄件人电话号码及相关身份信息。 对于已有安全保障机制的协议客户,如电商企业、大客户等要全部签署安全协议,协议内容不全面或者不完善的应当立即补充,进一步强化寄件人的守法意识和法律责任。要求电商协议客户填写完整准确的寄件人信息,并定期给予抽查核实。 对于非协议客户,尤其是在路边、车站、酒店、广场等人员流动公共场所收寄的邮件、快件严格实行实名管控。提示用户如实填写快递运单或者寄递详情单,包括寄件人、收件人名址和寄递物品的名称、类别、数量等,通过对寄件人电话号码及相关身份信息比对核实后方可收寄。 核实寄件人电话号码,可通过核实寄件人填写的电话号码是否与预留电话号码一致的方式,或者现场拨打寄件人填写的电话号码的方式进行。核实寄件人相关身份信息,可通过现场核实寄件人填写的姓名与出具的有效身份ZJ上载明的姓名是否一致的方式进行。 寄递企业要制定本企业实名收寄操作流程,健全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用户信息保密与安全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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