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会一小区车位费一收就40年
http://y0.ifengimg.com/48d398190bba4677/2015/0818/ori_55d2772bed704.jpeg■在建车位。http://y0.ifengimg.com/48d398190bba4677/2015/0818/ori_55d2772c261fb.jpeg■租车位通知。近段时间,本报不断接到裕华区紫荆花园小区多位业主来电反映说,小区地上车位对外出租。前几天,小区贴出通知要卖车位,3万元40年产权,后又改称租车位,租期40年,一次性缴纳4万元,否则车不让进小区。现场:车位4万可租40年记者赶到位于嘉华路与107国道交口附近的紫荆花园小区,还未进小区,便看到小区外的马路两侧停满了机动车。此时正值中午时间,小区门口站着一位身穿黑色制服的保安,密切注视着进出小区的人。记者看到,小区共有11栋居民楼,楼宇间都用白漆画着车位,车位上安装着**地锁,每个地锁前对应一个编号。记者观察发现,编号从1号一直排到了286号。此外,有些地锁旁的水泥还没有完全干透,一看就是刚安装不久。走访时,记者在小区单元楼门口看到两则通知,都是关于小区停车位的。一则通知是“自8月8日起,车位不再享受优惠价格,恢复至40年/4万,请各位业主尽快到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落款时间是2015年8月6日。”另一则通知内容大致是“即日起,请将您的爱车停放在自己的车位上,禁止占用他人车位,不得在规划车位以外停车,违者将锁车,包括马路两侧、便道、停车场行车通道。没有租赁车位的车辆即将不能进入小区,车位数量有限,请车主尽快到车位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落款时间为2015年8月12日。”此外,记者注意到,两则通知的落款单位均为“车位管理办公室”,没有加盖任何单位的公章。业主:这就是变相卖车位听闻记者采访小区停车位的事情,一些居民把记者拉进了单元楼里,“为了车位的事情,小区纠纷不断。”据业主们介绍,小区是南位村开发的“村证房”,2010年交房,业主们陆续入住,“小区没有地下车库,都是地上停车位,谁想停车谁办卡,业主每年500元,租户每年600元。”这种租车位的管理模式一直持续到了今年6月。据业主们说,今年6月,南位村村委会在小区张贴了关于停车位管理最新通知,“说要认领车位让签字。我们签完字后村委会却说地上车位要出售,一个3万。”5号楼业主李丹(化名)说,此事引起业主们的不满。后来,对方又改口说“车位不是卖是租,租期40年,4万元,每年还额外交五六百元的停车管理费。”“车位不是租一年付一年的钱吗?一租40年,谁能保证40年内会不会发生别的事儿?”一些业主都对一次性租40年车位的事情表示不理解。物业、村委会都否认与己有关采访时,有业主说,8月8日起,之前办卡的车主已经不让进小区,小区原村民的车则可进出小区。令业主们奇怪的是,小区停车位新规出台以后,新规通知的落款换了好几个,最终落款是“车位租赁办公室”。“我们找过物业,物业说开发商在卖车位,可当初我们买房时就是从村委会买的房,但村委会却否认收费卖车位,闹了半天,我们都不知道这到底是谁在卖车位?”几位业主向记者吐露了心中的种种疑惑。昨日上午,记者联系到了小区物业,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小区车位不是物业卖的,是开发商在卖,详情他们不清楚。随后,记者以业主身份联系到了南位村村委会,一位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个小区确实是小产权房,但卖车位的事与村委会无关。“钱不是我们村委会收的,是开发商过来弄的,我们不清楚。当时,我们就把这块地卖给了开发商。”他说,他们已把此事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村委会也没有执法权,我们也查过开发商的营业执照。”他认为入住多年,开发商再过来“卖车位”不合适,建议业主采取正当手段**。律师:这种“买卖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惠民认为,从目前现行的法律法规来看,小产权房以及车位都不受法律保护。紫荆花园小区交房多年,开发商又回来“卖”车位,显然不尽合理,这种“买卖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即便业主们交了钱“买”了车位,所谓的车位使用年限40年也无法得到法律保障。他说,按理说,小产权房是不允许对外买卖的。如今,不少外来户购买了小区小产权房,这种事实关系已经存在多年。那么,无论是外来户还是本村村民,都应得到同等待遇,不论车位是出租还是出售,都要首先得到多数业主的同意才可以,建议此事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相关新闻·《小区内允许画线收车位费吗?》追踪说好的双方协商呢怎么至今没结果白可园小区物业在小区内画线收车位费,业主则认为物业此举会增加新矛盾(见本报8月11日A13版)。原来双方计划三天之后,就车位管理问题共同协商,然而超过这个时间点已多日,还没有一个具体的结果。小区一位业主代表说,现在小区维持物业收费之前的状况,业主们免费停车。对方介绍说,根据小区目前的停车现状,业主有一个管理方案的草案准备与物业协商,但是多数业主代表认为小区目前首要的问题是成立业委会,停车问题待成立业委会之后,再制定方案。对方介绍说,每辆车每月收费100元,这个价位并不是盲目制定的。小区的二次加压用电是物业支付,属于临时建筑用水性质的小区用水,物业每吨多掏2元多。制定这个价位,也是对公共支出部分的一种补充。“也许我们前期一些工作没做好,不过一切都可以协商。但是长期拖延下来,高成本的运营,不知物业公司还能支撑多久。”该负责人说。昨日上午,记者向该小区物业的一位负责人进行了咨询。对方确认,目前双方就停车问题探讨,没有实质进展。对方说,物业方面的态度是,业主们可以成立业委会,物业愿意提供供业主们开会探讨的场所。但是成立业委会与协商停车管理问题并不矛盾,两者应该是同时进行。一些业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之前的物业也是在支付这些公共性的支出,车位费可以作为费用补偿,但是价位偏高。
真狠啊.............. 这历史可够悠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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